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实施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时间:2021年6月21日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依法治县秘书股、基层股、法制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此外,一共有13个基层司法所。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负责德古调解的安排和部署,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承担县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7)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牵头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全局核定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31人,离退休人员0人,司法所辅助人员13人,现有执法执勤车辆2台。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55.8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1万元,县级资金814.8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747.04万元,项目支出67.83万元,其中项目13个,具体支出为:社区矫正3.68万元;依法治县8万元;普法经费17.6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0.1万元,律师公证管理1.62万元,德古经费14.99万元,司法所经费4.19万元,刑释解教1.8万元,人民调解2.94万元,驻村工作队2.48万元,移风易俗2.5万元,公共法律援助建设4.28万元,政府法治建设3.5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定了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在经费管理方面,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行预算全覆盖,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优化使用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实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的标准和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从财政自身做起,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的工作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
(二)绩效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县财政局统一安排,我们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结果运用情况:2020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