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关于2025年第四批企业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要求,稳岗返还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参保企业(含参照实施的参保单位)2024年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保单位划型按与其享受税费政策一致的原则,由省统一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仍按上年规定执行。
现有第四批9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经审核27家企业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补贴金额合计:464586.57元。现公开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833-5222563。
附件:
2025年第四批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名单.xlsx
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1月16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