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0〕47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其个人缴纳的2025年1月至12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按缴费档次一档(60%)的2/3给予补贴。对其个人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低于缴费档次一档(60%)的,按其实际缴费2/3给予补贴。
经我中心审核合格后,杨云莉等33人申报资料齐全,现将杨云莉等33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如实反映情况。电话:0833-5222346、0833-5222563。
附件:
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4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