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关于拨付2025年第三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要求,稳岗返还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参保企业(含参照实施的参保单位)2024年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保单位划型按与其享受税费政策一致的原则,由省统一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仍按上年规定执行。
现有第三批9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经审核9家企业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补贴金额合计:53680.31元。名单如下,如公示有异议,请联系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833-5222563。
附件:
2025年第三批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
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