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申请!峨边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增收奖补政策来啦!

信息来源: 峨边在线 发布时间: 2024-05-11 09: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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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增收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激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致富增收,现将《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增收奖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

转移就业增收奖补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东西部协作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奋斗乡村振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劳务协作力度,多措并举推进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奖补方案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乐人社办〔2021〕161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执行。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外出务工”是指峨边籍劳动者参加由峨边人社局组织的招聘会、岗位推送等形式实现县外就业的。

第四条本方案对脱贫劳动者和其他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奖励、交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载体(含就业帮扶车间)稳岗就业奖补、劳务中介公司就业服务补贴等,从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五条对务工者的奖励标准(从2023年12月起签订合同计算)

1.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以劳动合同起始日期起算,下同)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35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共计4000元/人。

2.在浙江省绍兴市内柯桥区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25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共计3000元/人。

3.在浙江省内绍兴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5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共计2000元/人。

4.在浙江省以外的其他省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0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共计1500元/人。

5.在县外省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0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人,共计1200元/人。

6.在县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其他农村劳动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在浙江省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000元/人;(2)在其他省份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800元/人;(3)在县外省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500元/人。

第六条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脱贫劳动者从事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的,每月岗位补贴400元/人。

第七条就业载体务工奖补

从2024年1月起,在我县就业载体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者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1000元/人。

第八条就业载体(含就业帮扶车间)稳岗就业奖补

延续支持各类就业载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从2024年1月起,对吸纳我县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以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起始日期算,下同)的就业载体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第九条劳务中介公司就业服务补贴(公办除外)

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我县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协助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3个月,下同)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1)输送稳岗规模:50—100人补贴标准:20000元;

(2)输送稳岗规模:101—150人补贴标准:40000元;

(3)输送稳岗规模:151—200人补贴标准:60000元;

(4)输送稳岗规模:201—300人补贴标准:80000元;

(5)输送稳岗规模:301人以上补贴标准:100000元;

其中每含有一名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再额外补贴100元/人。

第三章申请资料

第十条个人申请外出就业奖励需提供:1.有效劳动合同;2.加盖就业单位公章的2024年3个月及以上工资条;3.身份证复印件;4.社保卡复印件;5.针对少数务工人员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条的可提供加盖务工单位公章的3个月银行工资流水(需体现务工单位名称)。

第十一条中介公司申请就业需提供:1.与员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合同;2.员工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花名册;3.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许可证;4.中介公司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5.公司对公账号;6.员工在所派遣的就业单位门口和工作时的正面照片(就业单位门口的照片要有单位名称字样)。

第十二条个人和中介公司直接向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请。由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汇总申请资料,同时返给所在乡镇对其务工地点、务工单位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直发至个人账户。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方案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若政策变化,按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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