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关于2024年创业补贴政策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之“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规定,2024年申请创业补贴人员,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一)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就业创业证》;2.身份证;3.创业补贴申报表;4.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不提供);5.正常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2.创业补贴申报表;3.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不提供);4.正常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5.返乡农民工身份印证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1)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省外参保记录由申请人提供,省内由经办机构通过社保系统查询);(2)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以及对应期限内的任何一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3)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就业情况说明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及对应就业期间的任何一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4)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系统中就业登记信息或转移就业记录(由经办机构查询验证);(5)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佐证材料。
(三)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创业项目(1)由个人领办应附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2)身份证;(3)创业项目计划书;(4)创业补贴申报表;(5)由创业团队领办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
如有疑问,请咨询(0833)5222563,特此公告。
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3月27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