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 峨边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6-27 10: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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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峨边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66个)

(一)法定行政机关(41个)

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档案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峨边彝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峨边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峨边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峨边彝族自治县大堡镇、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峨边彝族自治县红旗镇、峨边彝族自治县宜坪乡、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岩乡、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峨边彝族自治县平等乡、峨边彝族自治县勒乌乡、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1个)

乐山市黑竹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边彝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峨边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大堡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毛坪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黑竹沟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新林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五渡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红旗派出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坪片区市场监管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渡片区市场监管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堡片区市场监管所、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竹沟片区市场监管所、峨边彝族自治县港航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建设中心

(三)中央驻川机构(4个)

峨边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峨边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二、有关事项

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3.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因机构改革或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等情况导致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本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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