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02-16 11: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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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各级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定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2.负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管理的企业、事业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直接管理县管干部的档案。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5.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制度,做好全县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老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落实老干部政策待遇、生活待遇。6.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列入各级党组织工作规则,作为党员教育必修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致力绿色崛起、建设美丽峨边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聚集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为核心,引领带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脱贫攻坚质量提升、乡村振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开展新一轮班子队伍现状“摸底工程”,对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分析研判,进一步跟踪了解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单位和职能调整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及时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对不适应脱贫攻坚需要的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调整优化;优化干部推荐考察和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提高选人用人与事业发展的匹配度。

2.深化干部培养“十个一批”行动。开展第二轮干部培训三年攻坚计划,举办乡镇党委书记、局长、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普通干部专题培训班,对所有干部实现全覆盖培训;抓实后备干部管理,按年龄梯度、专业类型、结构需要等分类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关键岗位干部培养和战略性人才选拔储备;推行干部成长“轨迹管理”工作法,实施跟踪管理;推行县、乡干部双向交流任职,从县级部门统筹选派一批“80后”“90后”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轮岗交流一批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回城任职。

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生病受伤住院走访慰问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两个十条”,继续实施乡镇“五小”工程,购买社会服务抓实干部心理健康疏导,使干部保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开展新一轮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晋升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工作活力;加大对干事创业先进典型评选表扬力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完善容错纠错办法,严格按规定重新启用一批被问责干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4.持续用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认真贯彻落实最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用好用活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纪检、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力度,启用干部选拔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班子结构“红黄蓝”预警功能,逐步推进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化、科学化;全面实施“三函”工作法,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一报告两评议”“凡提四必”“双签字”、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

5.加强公务员队伍宏观管理。抓好新修订《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序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开展分类分级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完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与待遇保障制度;配合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6.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精准服务和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开展好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学习考察、健康体检、节假日慰问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帮扶机制,做好离退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帮扶工作,落实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的医疗照顾、困难补助等政策规定;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工作和老干部信访工作。

(二)建立健全人才外引内培机制。

7.探索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信息化平台、人才市场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实现县域内部、区域之间人才工作协同联动;树立合作开放思维,组织赴先进地区开展学习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的人才工作理念,积极融入全市人才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探索助力“三位一体”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人才政策措施,加强与旅游组织、旅游企业、旅游学校、旅游城市的交流合作,吸引和配置一批优质人才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文旅产业精英人才。

8.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举办新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专题培训班,梯队培养重点领域人才;根据按需培养、突出重点、分类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人才挂职锻炼、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和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加快本土人员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养本土技术骨干、指导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

9.加大彝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探索制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峨创新创业,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重点抓好产业领军、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乡土文化、乡村治理等五支人才队伍引进;建立峨边籍优秀人才库,加强日常沟通联系,涵养人才资源,重点吸引在外创业本土人才、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等回到峨边、留在峨边、扎根峨边创新创业。

10.加大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作力度。大力实施贫困区县人才振兴工程,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用好“三县一区”志愿服务基层项目和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空缺编制,争取最大限度引进“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计划等人员,积极开展“一村一幼”“一村一医”“一乡一全科”“一村一名农技员”等重点项目培训。

(三)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11.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开展基层党支部星级创建工程,举办党支部“五个基本”专项培训,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探索实施“互联网+村务”工作,建立村务综合服务公开平台和村(居)务公开常态化督导机制。

12.提升全域党建质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构建社区与驻区单位“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认领”的互动机制;深入开展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和标准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指导高标准建设大坪社区和民心驿站;完成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的领导体制调整,大力推进中小学校书记、校长“一肩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强基固本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推动全域党建质量提升。

13.深化党建示范带品牌创建。持续推进“338”党建示范工程,分东西南北中,围绕产业发展、阵地建设、村干部能力提升、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着力推进田村、胡坝、星星、黄泥、九家、底底古等30个村级示范点打造,每季度分片区举办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辐射带动40个重点村(社区)、79个一般村(社区),实现党建有重点、发展有特点、产业有亮点、项目有看点。

14.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坚持常态研判、选优配强、应调尽调、统筹兼顾原则,建立县委主导、县乡联动、全程把关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县委备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县级联审机制;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力争2020年底前总体实现“一肩挑”。

15.强化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通过摸底排查、动员回引、集中选拔等方式,在全县动态培养储备不低于300名村级后备力量(每个村至少2名);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党员发展业务培训、集中会审1次新发展党员情况;持续实施“双培双带”计划,储备入党积极分子150名,新发展优秀年轻农村党员80名,依托乡村振兴学院,每季度开展1次村级后备力量示范培训。

16.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办法》,全面完成村级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13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健全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重点抓好羊子岩、河沟、田村、上云、桐花、茗新等6个中省扶持集体经济示范村打造,带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7.抓紧抓实农民工党建。持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实行县乡村三级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好农民工跟踪服务。选树农民工先进典型,打造10个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制定完善农民工党员回乡创业、领办集体经济鼓励支持政策,深入实施产业工人和青年农民党员发展专项计划,把返乡创业农民工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干部。2020年实现优秀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占比50%以上,每村发展1名以上青年农民工党员、储备2名以上农民工后备力量。

18.持续开展新时代农民大培训。在全覆盖基础上,针对农民不同需求和能力层次,聚焦实用技术、就业能力、感恩教育、文明新风等内容,分类举办县乡两级基础班、提升班、示范班,着力提升培训实效;常态化举办优秀返乡农民工示范培训、脱贫致富之星、先富带后富之星专题培训,打造一支带不走的本土人才队伍。

1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工作机制,开展党员全覆盖培训;探索实施党员分类管理,持续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做好分析研判和结果运用。持续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排查解决带病入党、弄虚作假、近亲繁殖、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突出问题,建立台账,立查立改。

20.创新建立“智慧党建”。推进智慧党建系统建设,运用好现有的远程教育、党建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微党课”“指尖党建”“网上支部”等活动。拍摄1-2部在全市乃至全省可以推介宣传的优秀电教片。

21.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持续开展“走基层”“三收一送”“干群一家亲”“同吃同住同劳动”“基层三话”“爱家乡爱峨边”“干部回乡助力脱贫”等系列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近群众,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全面推行亲情工作法,实时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忧、所怨、所盼,帮助群众切实解决问题。

(四)压紧压实帮扶工作责任。

22.抓实日常管理。保持帮扶干部稳定,按规定做好驻村工作队轮换工作,及时调优配强帮扶力量;每季度分析研判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管理;督促派员单位落实保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村调研指导不少于12次,协调解决具体困难,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督促乡镇每月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每季度研究驻村帮扶工作并全覆盖谈心谈话。

23.加强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帮扶干部教育培训,采取现场教学、案例分析、实战培训等方式,突出干中学、干中训,加大方针政策、群众工作、社会治理等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帮扶队伍能力水平。

24.从严督查考核。统筹整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办、“9+3”专项巡察组力量,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实行周一到周五不定期抽查,实时对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对落实帮扶工作不力的干部和单位予以通报曝光;对联系县领导、乡镇党委、帮扶单位、县派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实行捆绑考核,按次数扣减相应绩效,对省、市派驻村工作队按次数扣减年底慰问金。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25.持续深化“双提升”行动。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落实全员全覆盖基层调研和高校培训制度,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培训,持续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周末社会化选学等,落实组工干部轮岗交流、实践锻炼,多层面多渠道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加强组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健康体检、生日慰问、带薪休假等制度。

2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节约、高效运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探索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集中整治组织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改进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带头为基层减负。梳理和防范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风险。

四、保障举措

(一)常态化开展交叉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交叉学习督查,重点了解掌握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情况,查摆和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充分挖掘创新方式和特色做法,提炼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适时制发专题通报,直接点到单位、点到支部、点到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职尽责的直接依据和部门(单位)综合考评的核心指标。

(二)严肃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执行《四川省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问责办法》,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并进行现场测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回头看”,对述职评议走过场、质量不高的限期整改,对述职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严格逗硬惩处,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建立督查评价、通报整改、考核、问责等制度化链条式运行体系,实行表彰激励和约谈问责双向奖惩机制,明确督查效力、强化结果运用。将党建督查平均得分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将督查中发现的特色亮点工作择优纳入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党组织书记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组织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县委组织部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21名,其中:行政16名,工勤1名,事业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委组织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1206.6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13万元,主要是由于因机构改革,合并了机关工委和老部局。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1206.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62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120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2万元,占24%;项目支出917万元,占7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组织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6.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93.13万元。主要一是因机构改革,合并了机关工委和老部局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59万元,占9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6万元,占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6万元,占0.73%;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9.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0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1.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复试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为上级拨款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专项补助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组织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组织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组织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6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6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43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三个单位增加经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调拨给了县政府办。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委组织部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60.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设备、座椅板凳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委组织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06.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00万元,主要是干部综合管理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83.01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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