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二)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三)负责就与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与相关县级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必要时,对相对县级部门提出事中事后监管建议意见。(四)负责具体承办与集中行使的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服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相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行政审批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现场勘查、技术认证和社会驶听证等工作。(六)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七)负责全县办事服务大厅设立并规范运行,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内窗吕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指导各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等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八)职能转变。1.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2.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办理情况。3.需要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以县行政审批局归口上报,由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如确须以主管部门上报的,主管部门将办理情况及时送行政审批局。4.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市级以上)行政体制内的前置审批,则由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由主管部门将办结情况即时传送行政审批局。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则进驻县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并实行目录管理,进行动态调整。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认真抓好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只盖“一枚章”,只需“一窗办”,只用“一张网”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二)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一是开展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进驻。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与相关县级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三是建立审批与事后监管机制。四是探索行政审批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工作全链条对接。(三)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提升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质量。(四)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五)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服务站点建设。(六)深化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行政效能运行工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高效落地落实。(七)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一是精准规划,全面巩固沙坪镇中坪村脱贫成果工作;二是继续支持派出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做好人员、时间、精力、资金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行政审批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县行政审批局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5名,工勤0名,事业5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66.5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12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466.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57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4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7万元,占75%;项目支出118万元,占25%。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行政审批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审批局审批综合服务大厅、网格监管中心完成特定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6.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4.12万元。主要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98万元,占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万元,占4.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7万元,占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0年预算数为439.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8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级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兄弟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6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66.5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8万元,主要是网络及设备更新维护费项目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124.93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2月15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