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网格监管中心监管及运行。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继续开展“三集中、三到位”。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实现审批职能整体划转,审批人员按需配置,集中受理,集中办件,方便群众办事。(二)继续抓实监督检查。依托政务服务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全面视频监控,对窗口工作人员办件、履职情况等进行电子录控,使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证了行政审批的阳光运行。(三)继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行政效能运行工作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持续推进网格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网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以上,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群众的能力,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促使网格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帮扶村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完成中坪村贫困户的脱贫任务。(六)是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健全中心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约束机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每月组织中心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1次以上。(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保障,推进阳光政务,打造廉洁诚信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5名,工勤0名,事业5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边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峨边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510.6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2.75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了项目经费。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510.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69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51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3万元,占66.52%,项目支出170.96
万元,占33.48%。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峨边政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务中心、政务大厅、网格监管中心完成特定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边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0.6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2.75万元。主要因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12万元,占94.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4.57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19年预算数为484.1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1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边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7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峨边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峨边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峨边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边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金额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级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兄弟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峨边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70.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峨边政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2.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桌椅购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峨边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10.6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4.96万元,主要是网络及设备更新维护费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810.86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待遇。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6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