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区民族、宗教、文物、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旅游、应急管理、交通、卫生等法律法规,承担黑竹沟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二)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
(三)协助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四)制定黑竹沟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
(五)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内的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六)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交通、游览者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和服务业管理等工作。
(七)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八)组织并负责风景名胜区招商引资工作,监督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印制、保管和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
(十)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十一)参与全县旅游资源发掘、包装工作。参与拟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参与全县旅游项目谋划、建设推进等工作。
(十二)依法查处破坏生态资源、自然资源和风景名胜区资源及设施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筹黑竹沟彝文化片区(黑竹沟镇,勒乌乡,金岩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与县文体旅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文体旅局负责全县旅游审批监管执法等行政职责。黑竹沟管委会具体承担全县旅游除行政职责外的其他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
(一)行政综合部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景区的顺利实施;
2.负责管委会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确保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3.负责管委会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4.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管委会综合性管理制度;
5.负责办文办会、档案管理、信息调研、后勤管理、信访维稳、心连心服务和保密等工作;
6.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
8.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纪工委职责;
9.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营销推广部
1.负责管委会对外交流事务及景区对外招商和商务活动安排工作;
2.负责景区的宣传营销,策划并组织开展景区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促销活动,做好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3.负责景区品牌的申报、创建、管理和迎检复检工作;
4.负责旅游客源市场的分析、调研、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做好景区旅游形象的定位和策划;
5.负责景区服务质量的管理,做好游客服务日常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旅游投诉、咨询及索赔等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7.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管理景区文化市场,对景区内的古物、遗迹、遗址以及特殊地质地貌等进行调查登记、监测,严格保护,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8.负责全县旅游资源发掘、包装工作。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
9.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管理部
1.编制并实施管委会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和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开展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入库;
2.负责财政相关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3.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
4.负责景区门票的印制、管理和销售监管工作;
5.负责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提供政策咨询等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资金收支管理、内部审计、国有公司监管等工作;
7.负责制定景区内具体经营项目种类、标准、条件、期限和范围等经营方案;
8.负责对景区内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建设部
1.负责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
2.协助完成黑竹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景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依法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各类规划;参与拟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
3.负责景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初审;
4.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5.负责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策划包装、方案制定、立项、申报、设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申报项目,争取项目和资金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旅游项目谋划、建设等工作;
6.负责区内项目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统筹黑竹沟彝文化片区(黑竹沟镇,勒乌乡,金岩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工作;
8.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运营管理部
1.负责国家风景名胜、民族、宗教、文物、林业、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旅游、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组织和指导景区内突发事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4.负责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助、抢险救灾等工作;
5.负责景区涉旅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查处破坏风景区生态资源、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依法依规对黑竹沟景区内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处罚,协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整顿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8.负责协调景区水电供应、排水管理、污水处理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景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9.负责建设、维护、管理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设备,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
10.负责管理维护景区涉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11.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卢志兵,黑竹沟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黑竹沟景区管委会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四川峨边人,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徐现明,黑竹沟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分管行政综合部、规划建设部、全域旅游促进中心。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公开、景区规划编制、景区项目谋划建设、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发展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旅游项目谋划、建设及监督;负责全县旅游招商引资、宣传推广、智慧化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4月生,四川乐山人,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马青峰,黑竹沟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会、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黑竹沟景区门票印制、监管、销售;负责景区执法、安全、信访维稳;负责黑竹沟景区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景区资源和生态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景区交通、环境卫生;负责管理景区涉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黑竹沟管委会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信息:男,彝族,1984年6月生,四川峨边人,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乐山师范学院政法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刘红明,黑竹沟管委会副主任,分管营销推广部。负责景区招商引资、宣传活动策划、智慧化建设、品牌申报创建、人才培训、旅游调查统计、旅游咨询投诉等工作;指导迷都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协助负责黑竹沟景区项目谋划、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7年5月生,四川峨边人,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
联系方式:0833-5225111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西河街130号
邮政编码:6143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值班电话:0833-522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