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峨边、法治峨边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职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进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进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监督,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职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领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峨边彝族自治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政法工作以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发挥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指导政法工作职能,进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峨边、法治峨边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政法队伍面貌可喜变化。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60.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55万元,下降7.64%。主要变动原因单位机构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65万元,占85.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6万元,占14.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6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万元,占57.54%;项目支出110.61万元,占42.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55万元,下降7.64%。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81万元,下降17.5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86万元,占83.9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万元,占5.58%;医疗卫生支出2.69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8.86万元,占3.93%;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8.98万元,占3.99%;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7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完成预算1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13万元,下降57.95%。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其他县(市、区)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部门来峨边检查指导调研工作次数下降。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和其他县(市、区)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部门来峨边检查指导调研工作住宿费、用餐费共1.9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政法委履行法定职责,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维护社会稳定”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万元,执行数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28%。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充分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发展了平安建设,整体提升了政法队伍素质。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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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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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维护社会稳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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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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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6 |
执行数: |
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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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6 |
其中-财政拨款: |
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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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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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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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峨边,法治峨边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
县委政法委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峨边,法治峨边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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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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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
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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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社会效益 |
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工作取得实效 |
全县社会稳定工作取得了实效,确保了全县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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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可持续性效益 |
确保2018年度全县社会稳定 |
确保了2018年度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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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平安峨边全县群众满意度上升 |
平安峨边全县群众满意度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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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社会稳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维护社会稳定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万元,比2017年增加0.74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向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峨边、法治峨边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职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进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进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监督,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职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领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附件: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政法委(本级).xls法领导干部,代管峨边彝族自治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政法委行政编制7人,其中机关人员编制6人;年末实有6人,较上一年持平。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决算总计为26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1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6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万元,占57.54%;项目支出110.61万元,占42.4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及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的需要,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根据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按标准进行测算,确保预算科学准确。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预算管理。
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执行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进行。厉行节约、节能节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县委政法委本年支出260.51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支出260.5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100%。按资金性质支出,基本支出149.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是57.54%,项目支出110.6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42.46%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评价工作,不算优化预算,保障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根据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进行妥善安排。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强化绩效理念,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县2018年,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结果良好,基本支出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预算编制需科学准确,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
(三)改进建议。注重业务科室对单位指导,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资金管理,逐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绩效评价应用理念,对相关人员绩效评价工作培训,完善绩效结果整改反馈机制,确保绩效结果能充分应用。
附件2
2018年政法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工作围绕全县维稳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等各项政法工作开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履行法定职责,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确保全县维稳工作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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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政法委项目整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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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科学决策 (10分)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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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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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10) |
明确性 |
5 |
4 |
|
|
合理性 |
5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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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10分) |
资金管理 (7分) |
资金分配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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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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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执行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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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 (20分) |
完成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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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5 |
||
|
完成成本 |
5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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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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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7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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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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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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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决策
通过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明确了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政法工作经费科学合理地分配用于全县维稳工作和各项政法工作开展的各个方面,资金的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3、项目绩效
2018年,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结果良好,基本支出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需科学准确,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
四、相关措施建议
注重业务科室对单位指导,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资金管理,逐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绩效评价应用理念,对相关人员绩效评价工作培训,完善绩效结果整改反馈机制,确保绩效结果能充分应用。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