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执行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的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治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处置邪教的形势和对策;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各项反邪教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政法工作以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发挥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指导政法工作职能,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峨边、法治峨边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政法队伍面貌呈现可喜变化。
二、部门概况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28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06万元,占100%。

2017年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27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8万元,占55.17%;
项目支出122.28万元,占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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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0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47万元,增长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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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1.17万元,增长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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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9万元,占85.53%;公共安全支出7.27万元,占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9万元,占8.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7.15万元,占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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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项目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预算7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项目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2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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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1车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6年减少9.47万元,下降100%,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和其他县(市、区)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部门来峨边检查指导调研工作住宿费、用餐费共1.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97万元,下降50.25%。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其他县(市、区)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部门来峨边检查指导调研工作次数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1万元,比2016年减少15.2万元,下降44.82%。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5分,存在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措施的有机结合;三是进一步科学选准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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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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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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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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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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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管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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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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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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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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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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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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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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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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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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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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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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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政法工作水平有效提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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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5分) |
5 |
||
|
平安峨边建设持续深化(5分) |
5 |
||
|
政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5分) |
5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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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没有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对司法救助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人均救助资金偏低;二是救助标准较为模糊,难以科学界定救助对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更多经费,提高人均救助资金;二是制定司法救助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相关条件。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司法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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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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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明确性 |
5 |
5 |
|
|
合理性 |
5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3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5 |
||
|
完成成本 |
5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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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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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