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法定权限内的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县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负责全县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的指导,负责统筹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做好全县重点帮扶村帮扶工作,统筹实施雨露计划和小额信贷工作,统筹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维护和管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工作。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划、编制分配方案、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工作、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联系和协调东西部协作、省直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协助开展“万企兴万村”、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县扶贫“两会”工作。
(六)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七)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管理,网具监督管理。
(八)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九)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十四)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七)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农业行政复议的办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服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处理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提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议意见。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目标绩效、信息、政务公开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使用管理及后勤服务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申报、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委农办秘书股。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牵头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果巩固股。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完成全县新增监测户识别工作,负责开展脱贫户及监测户人口动态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相关工作;负责每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负责中、省、市反馈的问题收集及整改工作;负责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小额信贷项目和雨露计划的实施;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全县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治理工作;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等工作;负责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东西部协作、省直定点帮扶工作、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协助开展“万企兴万村”、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县扶贫“两会”工作。组织协调协作帮扶单位收集汇总整理资料,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接受年度考核。承担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县接受市中区对口援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接受市中区对口援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园区和项目建设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划、编制分配方案、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工作、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后管护。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请立项、组织实施、申请验收、指导处置等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畜牧兽医和水产股。牵头组织起草全县畜牧、兽医、水产、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畜牧生产管理、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生产防灾减灾。负责监督和指导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和疾病的防治、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医疗机构、畜禽屠宰管理。负责组织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瘦肉精”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负责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管理。负责饲料、兽药(渔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负责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指导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牵头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负责农村畜牧业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畜牧业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农机化和安全监管股。挂牌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牵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孙永强(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罗文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协助县委农办主任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农村宣传,负责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振兴发展拉练等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含食品加工链产业),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完成县委农办主任临时安排的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党建、群团、保密工作、机关工会、农业统计、安全保卫、目标绩效、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史志编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意见办理。牵头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信访维稳和移风易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负责人事干部考评。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脱贫户及监测户人口动态管理。具体分管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实施雨露计划、五小到户项目。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申报、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农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农旅融合、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负责中、省、市、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使用管理,协调推进农业重点项目。
分管股室:办公室(计财室)、县委农办秘书股、成果巩固股、园区和项目建设股

邱景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农民增收、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长江十年禁渔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工作。
分管股室:农经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惹几阿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牵头负责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农业保险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多种经济发展与规划、植物病虫害防控、“菜篮子”工程工作,负责种质资源保护及利用、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大棚房”整治、耕地“非粮化”,负责种植业面源污染(农膜、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废弃包装物)、种植业评审(首席专家),负责农业品牌创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推广和监理,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工作。
分管股室:种植业服务站、农机化和安全监管股

梁登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畜禽产业规划与发展、畜牧生产管理、动物防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峨边花牛保种、畜禽屠宰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中心城区检疫站工作,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和疾病的防治、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兽医从业人员和兽医、动物医疗机构、畜禽屠宰管理,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工作。
分管股室:畜牧兽医和水产股

沙库取银(县农业农村局挂职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负责乡村治理、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五清”行动工作,负责东西协作、省内援彝、扶贫两会等工作,负责小额信贷和农担贷款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工作。
分管股室:成果巩固股、扶贫两会
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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