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峨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负责应急管理行政复议的办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服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处理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提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议意见。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在煤炭、电力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承担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煤炭发展计划、投资审批初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复产验收职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等煤炭生产相关管理职责。
(2)县发展改革局作为牵头部门,承担全县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
(3)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部门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和干部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指挥中心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全县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害信息,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的综合、研判。负责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分转和报送。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共享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管理维护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评估论证机制,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股(安委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灾情核查、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信访工作。
建立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社会动员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救援救灾股
承担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生产基层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贯彻落实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承担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煤炭发展计划、投资审批初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复产验收职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等煤炭生产相关管理职责。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干洛木叁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应急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彝族,1981年5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杨勇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基层股。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巩固脱贫攻坚、信访(举报)。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
方杰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6年6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2008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北京国际商务学院法律专业。
阿威坚芝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的党建、执法大队等工作事项。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信息:女彝族1995年7月出生四川马边人,中共党员,201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管理学专业。
沙苦阿沙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县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分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预警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信息:男,彝族,1980年11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2001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何长平 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分管综合股(办公室、安办)、分管救援救灾股。负责减灾委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会、风险监测、抢险救援、财务、档案、巡查整改、保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创文创卫)、安全乡镇工作、值班值守、公车管理、项目、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6年1月出生,重庆万州人,中共党员,200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理学学士,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理学院应用化学专业。
冉拉巫切 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负责禁毒工作、意识形态(宣传思想)、行政审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信息:男,彝族,1977年8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2001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农业生产与经营专业。
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沙坪镇步行街111号
2.单位邮政编码:614300
3.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联系电话:572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