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对全县政府系统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计划;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协调指导全县企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考试)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评定、考试和职务聘任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工龄、福利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企业工资总额及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建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六)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争议仲裁、人事劳动信访和行政复议工作,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
(七)负责就业促进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拟订全县人才交流的政策、规定,培育指导人才市场,监督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政府系统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的调动;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和推荐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聘用工作以及涉外企业劳动工作。
(八)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九)负责退休、退职政策的执行并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科级以下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负责政府奖励、表彰(表扬)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社团人员的聘用。
(十一)依照法律程序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任免事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的办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服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处理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提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议意见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依法承办提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的任免事项。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局内公文的审核、文电处理、保密信息调研、综合档案信访、提案处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内财务管理及对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编制和工资基金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补贴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符合法定退休条件人员的退休审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协调解决退休、退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称职位股)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事业单位人员年度招聘计划,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考聘用、辞职辞聘、人事调动、年度考核、违纪处理、连续工龄的认定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有关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项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
研究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确认和审批工作。
负责拟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统筹拟订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含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
负责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
负责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年度计划;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性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执行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定,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县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
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管理办法;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审核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订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拟订劳动监察的法规实施办法,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权;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监察;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险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负责劳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和颁证;组织协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管理。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廖学军,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四川峨边人,1973年12月出生,1997年9月入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
马国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党务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会和共青团工作;扶贫帮困;群团工会;应急管理;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脱贫攻坚,城乡环境脏乱差。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股。
基本信息:四川峨边人,1973年8月出生,2000年8月入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海来阿宏,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移风易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职位管理;人才工作;分管信访安全维稳,人才交流中心、职称职位股工作。
基本信息:四川峨边人,1978年12月出生,2000年10月入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
刘红明,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中心主任。负责技能培训、就业扶贫、“双创”工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城乡居民增收;移风易俗;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支付经办管理等就业创业工作。主持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工作。
基本信息:四川峨边人,1977年9月出生,2001年5月入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
黄茜,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负责事业人员管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五险统一征缴;社会保险扩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分管事管股;主持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作。
基本信息:四川犍为人,1970年10月出生,1995年6月入党,1991年1月参加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县街28号
邮政编码:6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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