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6-12 14: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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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县财税金融(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金融等)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级政府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全县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各项财政政策。

(二)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年度预决算,指导监督部门预决算公开;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核定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

(三)拟定财政收入计划,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四)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组织或参与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五)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负责投资评审管理。

(六)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监督。

(七)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债务日常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八)管理指导全县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负责监督管理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九)负责全县财政监督管理,拟定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和分析。

(十)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展财税政策和财税管理科学研究,负责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十二)负责财政行政复议的办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讼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财政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服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处理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提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议意见。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文电、机要、会务、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政策研究、信息宣传、督查督办、保密安全(含社会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政务接待、报刊征订;负责全局性调研、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基建和资产管理等;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管理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财政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股

研究全县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牵头负责县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管理,拟订政府公共预算等各类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收支政策,牵头负责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负责与省的财政体制结算,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牵头拟订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负责拟定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负责预算调整,办理预算追加;指导全县开展财政周转金的清理整顿,负责财政周转金的日常核算。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统计分析;牵头并负责县级财政专户资金(专用基金)计划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归并整理申报,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牵头组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国库股

组织实施国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职责,分析预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县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的审批下达;建立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财政预算总会计和财政专项资金的核算;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及分析;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清算;编报财政总决算,牵头负责部门决算的编制管理,批复县级部门决算。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建投资股

承担对口部门预决算管理,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动态监管对口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参与拟定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制定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监督;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政策等;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配合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行财股(社会保障股)

承担对口部门的预决算,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动态监管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拟定财政支持教育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和政策制定,负责有关抚恤、优抚补助标准的制定;负责民政、卫生事业费、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监管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农业股(乡镇财政管理股)

承担对口部门预决算管理,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动态监管对口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日常;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全县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重大政策、制度的制订;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会计核算,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管理,参与管理和分配救灾防灾资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考核;负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提出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组织建设和财政财务管理,负责乡镇财政考核;参与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的监管,指导管理“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的运行。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政府采购和债务股

负责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拟定集中采购目录、有关限额标准,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及采购目录;依法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和自行采购项目;依法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统计;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以及商品价格库和供应商库,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公务用车控购管理;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承担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还本付息、统计分析、风险控制、信息公开、考核监督。

八、监督股(会计法规股)

牵头组织实施各项财政监督职责,制定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协调财政监督管理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监督财税、会计政策法规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税、会计、国资、政府采购等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局内各股室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负责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拟订集中采购目录、有关限额标准,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及采购目录;依法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和自行采购项目;依法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统计;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以及商品价格库和供应商库,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公务用车控购管理。

管理指导全县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研究制订全县会计管理政策,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建帐监管、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负责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指导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评估组织及其他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全县会计委派制试点的组织实施和指导。

负责财政法治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理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及全局普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送备案;负责全县财政依法行政和本局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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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强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财政局全面工作,履行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第一责任人职责。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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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莫牡丹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基本信息: 男,彝族,1978年4月出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1998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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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述明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分管预算股、政府采购和债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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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登成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行财股,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驻村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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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晓东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分管农业股、监督股。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72年12月生,重庆涪陵人,群众,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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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茂超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分管国库股、经建投资股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86年8月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200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四川农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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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振翔  县财政局副局长。协助查述明同志分管预算股、政府采购和债务股

基本信息: 男,汉族,1993年8月生,四川峨边人,中共党员,2016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金融学专业。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铜河路6号

邮政编码:6143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值班电话:0833-52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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