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曝光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违约情况

信息来源: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10-11 11: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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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曝光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违约情况

一、峨边东豫药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月,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移交我局案件。经核实,2025年1月,参保人刘某某、袁某到金口河亿家药店购药,峨边东豫药堂店员和亿家药店店员之间通过视频方式扫码刷卡完成购药过程,两次共计违规刷卡103元。金口河亿家药店当时未与金口河区医保局签订服务协议,属于非定点零售药店。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药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我局依法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刷卡金额103元,处违约金30.9元,共133.9元。

二、峨边福众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参保人王某某电话实名举报该店有违规问题,经我单位核查,该店存在参保人提供所购药品和药店明细单不符,明细单上金额共635元,药品涉及13种,而王某某实际拿到6种药品,价值458元,与实际购得药品价值相差177元。该店已积极退回参保人购药款,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处违约金300元的处理。

三、峨边玉康药品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下发追溯码疑点线索,2025年4月,乐山市医保局与我局对峨边玉康药品大药房共同开展了联合检查,检查期间发现该店存在销售处方药无处方等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1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店作出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91元,处违约金87.3元,共378.3元。

四、峨边明明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下发追溯码疑点线索,2025年4月,乐山市医保局与我局对峨边明明大药房共同开展了联合检查,检查期间发现该店存在销售处方药无处方等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23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店作出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23元,处违约金216.9元,共939.9元。

五、峨边华珍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华珍药房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当日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2盒,氧氟沙星凝胶1盒15元,少林风湿跌打膏1盒25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40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0元,处违约金12元,共52元。

六、峨边康络坊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康络坊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48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8元,处违约金44.4元,共192.4元。

七、峨边康心源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康心源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77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7元,处违约金23.1元,共100.1元。

八、峨边康一生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6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康一生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41.7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1.7元,处违约金42.51元,共184.21元。

九、峨边明明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根据省局下发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情况,乐山市医保局与我局对峨边明明大药房共同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扫码结算药品和实际卖给患者的药品不符。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未按医保要求正确上传销售药品,此行为导致了该药品追溯码发生重码。对该药店作出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的处罚,处违约金300元。依据《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该药店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记1分处理。

十、峨边康一生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7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峨边康一生大药房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期间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售药、内部管理混乱等2大类4小类问题,违规医药费用总额34265.93元,如同一人同一时间购药金额大于800元6人次,无大额登记本;药师不在岗位销售处方药;单次购买数量大于10盒等问题。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店作出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265.93元,处违约金13656.23元,共47922.16元。

十一、峨边福众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福众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无大额登记本、超量开药行为等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87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7元,处违约金56.1元,共243.1元。

十二、峨边众方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众方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超量开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00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0元,处违约金30元,共130元。

十三、峨边众康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县医保检查组对该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26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6元,处违约金37.8元,共163.8元。

十四、峨边康益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康益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78.4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8.4元,处违约金23.52元,共101.92元。

十五、峨边博安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博安堂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0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元,处违约金6元,共26元。

十六、峨边汇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县医保检查组对峨边汇创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00.32元。

依据《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0.32元,处违约金30.1元,共13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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