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季采笋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促进竹笋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近期,我镇由党委书记李晓兵带队,组织镇应急办、镇道安办、镇林业站、包村组,并联合交警中队、辖区派出所,成立笋山管理联合巡查组,分组深入老熊坪、黑斯洛、二伐区、万坪617林场等笋山一线,全面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森林防灭火、社会治安管理等检查指导工作。

在林场,检查组详细查看了卡口执勤情况、森林防灭火重点林区进出人员管控登记台账,并深入了解当前竹笋交易秩序。镇党委书记李晓兵与值守人员、笋农亲切交流,询问日常巡护、火源收缴、笋农进山流程等细节,对林场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存在的薄弱环节。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笋山管理重点,镇党委书记李晓兵明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卡口力量,严管外来车辆。要增派派驻值班值守人员,所有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林区,确需通行的公务或生产车辆须经严格审批并登记备案,从源头减少火灾隐患和治安风险。二是立体化防火宣传,严禁火源进山。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村组群、林区标识标语、小喇叭广播等载体,高频次广覆盖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确保“进山不带火、带火不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坚决杜绝吸烟、野炊、烧荒等行为。三是保护森林资源,禁止破坏动植物。在采笋期间要同步加强生态巡护,严禁盗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采集珍稀植物,维护林区生物多样性。四是严控加工环节,杜绝问题笋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生产“火坑笋”、制作“硫磺笋”“烟熏笋”,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竹笋食品安全和传统加工方式规范化。五是维护笋山经营秩序,净化治安环境。严禁压级压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严禁聚众赌博,各收购点和交易区要公平交易、文明经营。辖区派出所和镇村干部要加强巡逻,及时化解纠纷,保持良好的笋山社会治安秩序。
检查组要求林场及所在村组对照五项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镇林业站、应急办、派出所将不定期“回头看”。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强化部门联动,统筹好笋农增收、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和社会稳定,确保春季笋山管理工作平稳有序,为全镇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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