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秀芳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3-05 14: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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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江路58号3楼)

联系方式:0833-5288702

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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