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樊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2-04 17:12 浏览:
【字体:  】
分享到:

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