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7-12 11: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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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优化幼儿园班级均衡配备,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四川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户籍优先、公办同招原则

3.坚持规范管理、控制班额原则

4.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

1.沙坪镇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2.沙坪镇村级建制调整后的新声村(原新声村和原蔬菜村1组、2组、6组、7组、8组)、河沟村、双河村(原双河村、原中坪村和原蔬菜村3组、4组、5组、9组)、六丰村、岩月村(原岩悬村和月包村)、马嘶溪村、雪山村(原雪山村和红旗村)、万漩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幼儿园

1.沙坪镇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2.沙坪镇农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3.县内户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且购房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前及在沙坪镇城区范围建房的适龄幼儿(需提供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县内户籍参照居住证办理规定在公安机关备案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沙坪镇城区合法稳定就业(需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6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凭证)或在沙坪镇城区的个体经营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在沙坪镇城区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6个月以上的租金支付证明)

5.县外户籍取得峨边彝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为沙坪镇城区范围的适龄幼儿。

三、年龄及户籍要求

(一)年龄要求

幼儿园招收范围内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户籍要求

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沙坪镇的截止日期为2024630日(含630日)

四、招生计划

(一)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名称

招收班级数

招生人数

县幼儿园

1

25

县幼儿园东风幼教点

3

75

县幼儿园大坪幼教点

2

50

沙坪镇中心幼儿园

2

50

合计

8

200

(二)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名称

招收班级数

招生人数

小天使幼儿园

4

100

小太阳幼儿园

4

100

贝贝幼儿园

3

75

东风新城幼儿园

3

75

新星幼儿园

2

50

合计

16

400

五、学位申请

(一)符合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的适龄幼儿,须在2024年7月18日上午9点7月19日下午6点到县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完成学位申请。

(二)港澳台同胞、华侨、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域内在编在岗教师等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2024718日上午9点719日下午6点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坪镇新村路214号教育局508室)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学位申请。

(三)符合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须在2024年7月18日上午9点7月19日下午6点,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公告民办园招生对象所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各民办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完成学位申请。

六、录取办法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幼儿中,若沙坪镇城镇户籍适龄幼儿申请人数小于县幼儿园东风幼教点、大坪幼教点及沙坪镇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录取。

第一批次:县幼儿园及东风幼教点录取沙坪镇城镇户籍烈士、公安英模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空余学位东风幼教点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沙坪镇村级建制调整后的新声村(包括原新声村和原蔬菜村1组、2组、6组、7组、8组)、河沟村、双河村(原双河村、原中坪村和原蔬菜村3组、4组、5组、9组)、六丰村、岩月村(原岩悬村和月包村)、马嘶溪村、雪山村(原雪山村和红旗村)、万漩村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空余学位东风幼教点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港澳台同胞、华侨、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域内在编在岗教师等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四批次:第一、第二、第三批次未录取幼儿由大坪幼教点和沙坪镇中心幼儿园电脑派位录取。

第五批次:城区公办园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通过电脑派位依次录取符合城区民办园招生对象顺序的幼儿。

2.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幼儿中,若沙坪镇城镇户籍适龄幼儿申请人数大于县幼儿园东风幼教点、大坪幼教点及沙坪镇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录取。

第一批次:县幼儿园及东风幼教点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沙坪镇城镇户籍烈士、公安英模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未录取适龄幼儿由大坪幼教点录取(若此批次内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人数,由电脑派位录取。)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后空余学位由大坪幼教点沙坪镇中心幼儿园录取沙坪镇村级建制调整后的新声村(包括原新声村和原蔬菜村1组、2组、6组、7组、8组)、河沟村、双河村(原双河村、原中坪村和原蔬菜村3组、4组、5组、9组)、六丰村、岩月村(原岩悬村和月包村)、马嘶溪村、雪山村(原雪山村和红旗村)、万漩村适龄幼儿(若此批次内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人数,由电脑派位录取。)

批次:第一、第二、第三批次录取后空余学位由大坪幼教点和沙坪镇中心幼儿园录取港澳台同胞、华侨、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域内在编在岗教师等人员的适龄子女。(若此批次内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电脑派位录取。)

(二)城区民办幼儿园

优先录取符合公办园招生政策但未录取幼儿,再通过电脑派位依次录取民办园招生对象顺序的适龄幼儿

七、招生纪律

(一)规范入学管理。各幼儿园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实施均衡编班并合理配置教学师资各幼儿园不得提前预收费。

(二)加强学籍监管。各幼儿园不得招收未满3周岁的幼儿,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学籍系统,不得随意招生录入学籍。县教育局将不定时对学籍系统与幼儿园进行核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招生要求,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学位,上报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招生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局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5224372(县教育局教育股)。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12388(县委纪委监委)。

网络举报:http://sichuan.12388.gov.cn/leshanshi/ebianxian/ewm。

码上举报:

 

 

 

 

附件: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12

 

 

 

附件

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星期

招生类别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7月11日

幼儿园招生

召开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会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12日

幼儿园招生

发布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18日至719

四、五

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

下列适龄幼儿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幼儿页面)1份到县幼儿园申请学位:1沙坪镇城镇户籍的;(2沙坪镇村级建制调整后的新声村(原新声村和原蔬菜村1组、2组、6组、7组、8组)、河沟村、双河村(原双河村、原中坪村和原蔬菜村3组、4组、5组、9组)、六丰村、岩月村(原岩悬村和月包村)、马嘶溪村、雪山村(原雪山村和红旗村)、万漩村户籍的。

县幼儿园

718日至719

四、五

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

下列特殊群体的适龄子女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教育局508室学位申请点申请学位:港澳台同胞、华侨、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域内在编在岗教师。

教育局508室

718日至719

四、五

民办幼儿园学位申请

下列适龄幼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各民办幼儿园申请学位:1沙坪镇城镇户籍2沙坪镇农村户籍3县内户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且购房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前及在沙坪镇城区范围建房的(需提供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县内户籍参照居住证办理规定在公安机关备案的:监护人在沙坪镇城区合法稳定就业(需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6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凭证)或在沙坪镇城区的个体经营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在沙坪镇城区租房居住(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6个月以上的租金支付证明);(5)县外户籍取得峨边彝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为沙坪镇城区范围的。

各民办幼儿园

7月20日至25日

 

 

资料复审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幼儿园

726

公办幼儿园招生

公办幼儿园按录取办法进行新生录取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办幼儿园

727

公办幼儿园招生

公办幼儿园录取名单公示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办幼儿园

7月26日

办幼儿园招生

各民办幼儿园按录取办法进行新生录取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民办幼儿园

7月27日

办幼儿园招生

各民办幼儿园录取名单公示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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