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峨边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0-3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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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6
附件1 ………………………………………………………………………………25
附件2. ………………………………………………………………………………34
附件3. ………………………………………………………………………………40
第五部分 附表 ………………………………………………………………………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二、收入决算表…………………………………………………………………… 50
三、支出决算表…………………………………………………………………… 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5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5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5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县司法局承担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协调沙坪茶场社会管理、德古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学会等职能,其中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

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4次、县委中心组学法7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4次。建立乡镇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有偿聘请法律顾问10家。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5余场,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19年,组织法治讲座7场次、“法治三下乡”“法治赶场”活动12场次、“文化大篷车”巡演32场,固定表演节目达20个,编发法治短信38余条,更新“法治峨边”公众号内容17期,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18000余张、法治围腰13000余张、法治购物袋12000余个、法治宣传资料70000余份、适用法律简易读本35000余本。

二、固本强基,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行办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6件,调解成功811件,调解成功率达98%。根据德古年度考核结果取消了4名德古调解资格,新增4名,全目前在册德古54名。

2.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安全观,严肃处理违反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在册82人,发放定位手机35部,电子腕带39部,开展执法检查2次,业务培训2次。2019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人、解除36人。累计接收567人,累计解除485人。社会调查评估62人,不同意纳入社区矫正9人,调查评估采信率达到100%。居住地变更2人,警告1人,协助1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入学。加强和规范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9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2人,安置52人。

3.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深入基层所法所指导业务工作,通过实地指导内务管理、规范配置、资产管理、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成功申报大堡、宜坪、新林、毛坪、五渡等5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目前,黑竹沟司法所被市司法局推荐为“四川省优秀司法所”。

4.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赴19个乡镇,对105名候选人进行点对点信息采集、征求本人意见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做到了人人见面,信息精准,最终确定了拟任人选26名(个人报名部分5名,随机抽选候选人部分21名)。

5.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窗口化”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涵盖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和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县级10个,乡镇19个),援助系统平台20个(县1个,乡镇19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民事30件,刑事6件,已经办结案件35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83件(咨询581件、代书2件),受援人次699,挽回经济损失1383842元;办理公证事项247件(民事223件、抵押22家、提存2件),咨询741人次,保全项目建设沿线建筑300余处,无投诉情况发生;社会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案件103件,其中民事100件,刑事3件,咨询593人次。 6.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机构改革后行政职能改变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组织14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对628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和更换工作。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政复议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有效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公信力,引导企业、群众依法解法行政纠纷。及时沟通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切实做好行政应诉,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应诉机制,代表县政府参加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2件。三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坚持“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政策关,严格做好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件,按省市要求清理影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和各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事项(取清证明事项13项,建议取消12项,保留3项)。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3.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97万元,增长14.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二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4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0万元,占99.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万元,占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7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6万元,占81.43%;项目支出162.54万元,占18.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3.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97万元,增长14.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二是脱贫攻坚任务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35万元,增长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二是脱贫攻坚任务增加。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万元,占0.9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万元,占7.56%卫生健康支出16.06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5.58%;公共安全支出711万元,占83.77%;农林水支出2.1万元,占0.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48.76万元完成预算79.54%。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18.68%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5.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5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开支。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0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33万元,占9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占6.3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18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4.15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执法执勤警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5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4.55万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公证办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9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各个区县来我局调研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区县来我局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井研县司法局来我局学习交流法治新寨建设工作,接待费0.1万元。金口河司法局来县协调婚姻纠纷,接待费0.1万元。四川法制网相关工作人员来我县拍摄法制栏目,接待费0.19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3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5万元,比2018年增加10.56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0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司法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德古调解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部门整体支出使用规范、程序透明、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出方向符合项目要求,资金支付进度达到39.06%,基本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德古调解”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德古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39.06万元,完成预算的39.06%。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组织队伍建设,完善德古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加强了德古培训,提高德古素质;积极参与“双高”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德古分会、村德古小组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缺乏对德古调解工作指导、宣传、管理,对本辖区内德古开展调解工作情况不清,稳控措施不切合实际。 二是虽然我县峨边已经有效治理了婚姻“双高”和丧葬铺张浪费现象,但在全国彝族亲戚藤连藤,婚姻互通,加上交通、网络信息发达,时间和空间都不再是距离的今天,受其它周边彝区影响,“双高”和丧葬铺张浪费现象还需进一步加大规范治理力度,直接冲击峨边婚姻“双高”治理成果的巩固。三是受文化、地域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个别德古调解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调解协议制作不规范(名字有误、无联系电话、协议内容不详细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各德古分会、会员单位和全体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精准脱贫攻坚、移风易俗和民族团结创建等有效载体,整合民间德古、彝族家族代表以及脱贫攻坚帮扶干部等多种社会力量,扭成一股绳,形成整治婚嫁“双高”和丧葬铺张浪费的合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主动作为,带头实施,形成了推动婚嫁“双高”和丧葬铺张浪费整治活动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建议在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一个能使大小凉山基本统一的有效控制聘金、礼金“双高”、丧葬铺张浪费现象、民间纠纷调处的方法、制度及管理体系。三是加强对德古的教育培训,强化德古廉洁教育,进一步提高德古综合素质。各乡镇德古分会要切实发挥作用,在德古的审核、监督、指导上严格把关,保持德古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把愿意从事调解工作、能调解、调解得好的德古吸收进来,促进德古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要以移风易俗为载体,将德古调解和“双高”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让移风易俗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治理婚嫁聘金、礼金“双高”问题的浓厚氛围,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再上新台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德古调解

预算单位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万元

执行数:

39.0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9.06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召开2次德古协会,完善协会章程和制度德古管理办法;

2.开展3次德古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会,提高德古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3.开展“双高”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德古调解员积极参加民间纠纷调解250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次德古协会,完善协会章程和制度德古管理办法;

2.开展3次德古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会,提高德古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3.开展“双高”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4.德古调解员参与民间纠纷调解297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召开德古协会会议,对德古分会及德古调解员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协会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完善德古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召开理事会,及时调整充实了理事会组成人员;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德古调解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制度》,新增德古9人,德古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德古解调员的业务培训。

加强德古培训,提高德古素质。

协会组织3次培训,开展了全县德古调解技巧、调解纪律规范、彝族婚嫁“双高”遏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培训,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双高”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积极参与“双高”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查找“双高”治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因地制宜提出了整改思路和要求,对各乡镇德古分会明确了整改时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化解民间纠纷,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全县德古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7件,调解成功率达98%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实施“以奖代补”德古不再收取矛盾双方当事人的调解费。

提高了“德古”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德古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开展双高治理宣传教育活动。

有效维护了彝区和谐稳定,增进了民族团结进步,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被调解纠纷当事人满意度达90%以上。

被调解纠纷当事人满意度达90%以上。

被调解纠纷当事人满意度达9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普法项目、社区矫正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普法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社区矫正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审评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依法治县秘书股、基层股、法制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一共有19个基层司法所。

(二)人员概况

2019年局核定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29人,离退休人员0人,司法所辅助人员14人,现有执法执勤车辆2台。

(三)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负责德古调解的安排和部署,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承担县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7)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牵头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收支情况

2019年初县财政批我局部门预算为734.2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经费452.81万元,项目资金182万元(人民调解6万元,律师工作管理6万元,刑释解教4万元,社区矫正15万元,法律援助2万元,德古调解100万元,普法经费30万元,司法所经费19万元)。年终财政指标结余150.65万元,全年经费收入942.77万元;2019年实际决算支出875.14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875.1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8.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5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712.6万元,占总支出的81.43%;其中人员公用经费608.14万元,公用经费104.45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3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

(二)专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136.17万元,其中社区矫正11.92万元,人民调解4.17万元,普法经费11.37万元,律师公证管理1.25万元,法律援助专项2万元,德古经费39.06万元,装备款24.55万元等,依法治县经费8万元,扶贫生活补助2.1万元,其他司法支出经费15.85万。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

1.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提升案件质效

县人民法院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在审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过程中,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证据展示、排除非法证据、整理争议焦点、解决程序等问题。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联合县司法局讨论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更新更换多媒体示证设备,优化科技法庭配置,坚持有条件的案件全部适用多媒体示证。维护少数民族被告人适用本民族语言参审的权利,为不能适用汉语、汉字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语言翻译。同时,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评估、监督指导等审判管理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制度,缩短平均办案天数,通过节点监督、警示、通报的方式,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并投入近30万元资金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车载系统安装,成功上线GIS系统和执行指挥系统(配齐了三台单兵系统), 实现外勤办案人员能够实时上传图片、视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困难问题,对羁押于乐山市看守所被告人在2人以下的刑事案件,全部适用远程开庭的方式,提高了审判效率,免除了嫌疑人押送的安全问题。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构建分层次分类别精准普法新格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线上充分利用峨边新闻网、峨边门户网、峨边在线、“幸福小喇叭”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线下通过“法治赶场”“法治夜市”“法治电影”“文化大篷车”等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活动,大力开展控辍保学暨“双高”治理宣讲活动,坚决遏制辍学现象和“双高”治理反弹。落实乡镇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有偿聘请法律顾问10家,全年组织法治讲座、法律演讲比赛7场次、“法治三下乡”“法治赶场”活动12场次、“文化大篷车”巡演32场,固定表演节目达20个,编发法治短信38余条,更新“法治峨边”公众号内容17期,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18000余张、法治围腰13000余张、法治购物袋12000余个、法治宣传资料70000余份、适用法律简易读本35000余本。

3.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全县19个司法所为依托,设立公共法律便民服务站,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综合法律服务,成功申报5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同时,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窗口化”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涵盖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和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县级10个,乡镇19个),援助系统平台20个(县1个,乡镇19个);社会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案件10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83件,受援人次699,挽回经济损失1383842元;办理公证事项247件,保全项目建设沿线建筑300余处,无投诉情况发生。 

4.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县在做好七五普法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排查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在2018年制定的《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基础上,我们新增了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赴8个乡镇派出所助力公调对接,截至10月底,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60件,调解成功745件,调解成功率达98%。同时,加强54名德古在册民间调解员的法治示范引领作用,使民间德古成为彝区法治宣传普及员、扶贫攻坚推进员、移风易俗引领员、法律援助代言员,筑起维护彝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深入开展平安峨边建设,构建党政主导、政法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县级综治中心正在建设中,目前全县139个村级平台已完成89个,县级综治中心办公场所已装修完毕,县级综治中心大平台与县应急管理局调度平台整合,正在建设中,“雪亮”工程一期完成了建成29个行政村145个视频监控点位已接入市级平台;“雪亮”工程二期共计102个村523个点位,目前已完成403个点位建设,170个点位已完成平台接入;在全县19个乡镇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30余场,摸排线索51条,制作固定标语27副,发放宣传手册12000份、宣传围腰8000张;1-9月新增事件13310件,上报事件684件,交办(流转)事件176件,办结事件13303件。处置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事件13310件,其中民生服务3009件,矛盾劝解114件,社情民意1752件,政策法规宣传2427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能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未超预算。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绩效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不足。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普法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普法宣传工作是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县普法教育、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部门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认真按照县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推进普法宣传,建立完善普法宣传长效机制。项目资金主要涉及范围如下: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法治宣传资料的印刷、法治宣传栏的设置及内容更换。

(二)项目绩效目标

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多平台、多举措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普法宣传作为我单位经常性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2019年普法宣传经费预算为30万元。

(四)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普法经费共计申报15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9年普法宣传经费预算为30万元,按照普法宣传工作资金需求,20195月申报到位资金共计15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至20191231日,项目资金使用113747元,购置普法设备7800元,用于对普法宣传效果进行拍摄。制作标识标牌费38140元,主要用于更换法治宣传栏,制作宣传海报等费用。宣传差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53310元,主要用于走访19个乡镇通过“法治赶场”“法治夜市”“法治电影”“文化大篷车”等载体进行宣传教育等支出。印刷费14497元,主要用于印刷法律宣传资料等物品。

我局在收到县财政局下达的指标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乱用、挪用、挤用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局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服务群众、普法为民,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线上充分利用峨边新闻网、峨边门户网、峨边在线、“幸福小喇叭”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线下通过“法治赶场”“法治夜市”“法治电影”“文化大篷车”等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活动,大力开展控辍保学暨“双高”治理宣讲活动,坚决遏制辍学现象和“双高”治理反弹。

3落实乡镇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有偿聘请法律顾问10家,全年组织法治讲座、法律演讲比赛7场次、“法治三下乡”“法治赶场”活动12场次、“文化大篷车”巡演32场,固定表演节目达20个,编发法治短信38余条,更新“法治峨边”公众号内容17期,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18000余张、法治围腰13000余张、法治购物袋12000余个、法治宣传资料70000余份、适用法律简易读本35000余本。

(二)项目效益情况

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通过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从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出发,将普法责任在之前的基础上更加细化、量化。同时,健全完善了督查考核机制,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检查考核,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四、问题及建设

1、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不够。有些部门或多或少认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没有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部署和推进,致使工作责任不能落实。

2、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单一。目前绝大多数普法宣传教育还只是停留在挂横幅、贴标语、出板报、上大课、设宣传橱窗、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强,无法适应新时期法治宣传工作要求。

3、法治宣传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求更高,工作任务更重,统筹协调难度加大。因基层人员较少,无法充分发挥法治办指导协调功能,导致工作推动不力,普法效果不佳。

(二)相关建议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普法工作人员少,群众居住不集中导致普法工作人力不足,进度慢;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形成法律意识是一个长期的阶段,目前效果不是特别明显;农民学法、知法的途径少,场所少,没有专门的学习场所。因此,要让农民真正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需要长期的时间投入和相应的资金投入。建议适当增加普法配套设施,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经费

预算单位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万元

执行数:

11.3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37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峨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了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提高了法治宣传影响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普法宣传场所次数

45

全年组织法治讲座、法律演讲比赛7场次、“法治三下乡”“法治赶场”活动12场次、“文化大篷车”巡演32场,范围广,力度大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更新“法治峨边”公众号

15

更新公众号17期,有效的传递了最新法治峨边的相关内容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法治宣传读本

30000

发放适用法律简易读本35000余本,提高了群众的法律常识。

质量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

实现19个乡镇全覆盖

开展“法治三下乡”活动,加大宣传范围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

群众能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高了群众使用法律维护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质。

满意度指标

时效指标

20191231日前

20191231日前

20191231日前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附件3.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社区矫正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法律、爱祖国、奔新生”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司法办〔2019〕46号)和《乐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社区矫正人员中组织开展“学法律、爱祖国、奔新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2019〕-98)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一个取向、四个定位、五个转变、六项重点工程”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年”主题,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为维护峨边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社区矫正作为我单位经常性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2019年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1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构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完成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法制观念、劳动技能、经济收入大提升,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益。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社区矫正经费共计申报15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好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9年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15万元,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资金需求,20192月、5月、12月分别申报到位资金6万、5万、4万。

2、资金使用。截止至20191231日,项目资金使用119239.91元,其中服刑人员定位服务费485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实时监管定位,购置设备费用13700元。其他有关社区矫正的电话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等费用57039.91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在收到县财政局下达的指标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除国家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外,其余一律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制度,坚持经手、复核、领导审签后财务划款原则。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政策的重要举措,为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增强监督管理工作效果,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在册84人,全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人、解除36人。累计接收667人,累计解除485人。社会调查评估62人,不同意纳入社区矫正9人,调查评估采信率达到100%。居住地变更2人,警告1人。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加强衔接接收,落实监管措施。一严格落实接收衔接工作,做好监管措施,定期报告、走访、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漏管、脱管和违法禁止令;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电子监管,对重要重点人员、新入矫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全县实行手机APP定位、电子手腕74部,对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的跟踪监管;三严格落实“一人一案”“一人一矫正小组”制度,为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帮教工作,有效提升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探索在社区矫正人员中开展以“多帮一”“万名司法行政干部大走访”活动,共同致力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帮教等工作,落实帮扶政策,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1名就学;四加强考核定级管理,根据日常服刑的表现情况进行月考核定级为严管、普管或宽管,区别对待,分级管理;五充分利用入矫教育和8小时的集中教育活动,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六开展8小时的社区服务公益劳动,建立固定的社区服务基地,丰富社区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形成司法所、村(居)委会分别组织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模式。

2.规范执行活动。一是制度健全。年初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完善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档案。按照《乐山市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统一社区矫正档案,作到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建档率100%且档案齐全规范;三是规范调查评估。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开展审前评估工作。全年来,受法院、监狱、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委托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62起,同意纳入社区矫正53人,不同意纳入9人,做到程序合法,评估到位;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年2次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查看档案资料、听取汇报、集中清点人员、家访等形式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及时整改,有力推进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今年组织全县各基层司法助理员OA系统培训、业务知识培训2次;六是严格执法。今年以来,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电话抽查、家访力度,对人机分离、不假外出、无故不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刑的人员进行警告,今年来共警告1人,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类社区矫正人员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类人员要列为重点管控人员,严格落实监管教育措施,进行动态化信息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坚决杜绝脱管失控。做好特殊时期的人员稳定工作。为了确保了“春节、五一、七一、国庆”等期间的安全稳定。一是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清查,做到人人见面,掌握动向,了解是否存在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实施日“零报告”制度;三是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做好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4、以今年“七一”建党、“八一”建军、“十一”建国为契机,将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个主线,以“学法律、爱祖国、奔新生”为主题,以政治改造为统领,以“学、讲、唱、做”四大活动为载体,在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强化仪式感、参与感、认同感,不断启迪心智、激发社区矫正人员内生改造动力,树立弃恶从善、奔向新生的信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提高了监督管理效能,有效提高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控,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防止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

2、提升了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地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少,与社区服刑人员交流不便、沟通不畅的问题,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升了矫正质量。通过系统的管理,威慑与亲和并举,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矫正,树立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威信,扩大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影响力。

四、问题及建设

(一)存在的问题

1、因社区矫正人员居住比较分散,对开展监管工作有一定工作难度大。

2、司法所人员基本上是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或西部志愿者兼职,且流动性较大,缺乏相对稳定,对社区矫正的责任心不够强。

(二)相关建议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坚持依法、规范、效率、方便的原则,做好与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具体对接,做好社区矫正人员衔接。

2、进一步加强指导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

3、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经费

预算单位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万元

执行数:

11.9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9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活动,维护安全稳定,完善信息系统,强化工作保障,提高队伍素质,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脱管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创新社区矫正工作。

 

全面深入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为维护峨边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无脱管与再次犯罪现象发生,加强队伍组织建设,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服刑人员定位人数

70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电子监管,对重要重点人员、新入矫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全县实行手机APP定位、电子手腕74部,对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的跟踪监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业务知识培训

2

组织全县各基层司法助理员OA系统培训、业务知识培训2

质量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制度健全,流程合法,严格执法

规范统一社区矫正档案,建档率100%,且档案齐全规范,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电话抽查、家访力度,对人机分离、不假外出、无故不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刑的人员进行警告,今年来共警告1人,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规范调查评估

做到程序合法,评估到位

受法院、监狱、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委托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62起,同意纳入社区矫正53人,不同意纳入9人。程序合法,评估到位。

满意度指标

时效指标

20191231日前

20191231日前

20191231日前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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