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10-3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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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信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对本院审判工作中提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学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抓好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1)办理司法求助事项,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峨边法院在自治县委的领导、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工作。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47件,审(执)结1208件,结案率为96.87%,为“致力绿色崛起 建设美丽峨边”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构设置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361.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0.08万元,增长10.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案件情况复杂及脱贫攻坚工作量增大。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6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4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46万元,占83.4%;项目支出305.87万元,占1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61.7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0.06万元,增长10.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案件情况复杂及脱贫攻坚工作量增大。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2.59万元,增长13.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案件情况复杂及脱贫攻坚工作量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23.83万元,占88.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82万元,占6.0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5.78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68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76.22万元,占4.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43.33完成预算86.0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1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4.05万元,完成预算4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14万元,完成预算65.8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3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65万元,占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万元,占1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8年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75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4.9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6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7万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人数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9批次,8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县外法院及外单位来我院办理公务、上级法院来我院调研及指导工作、其他接待事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峨边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5万元,比2018年增加41.23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各项工作量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峨边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理相关工作、办公办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峨边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案业务补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由确保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办案业务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执法办案基本支出预算的不足,“致力绿色崛起 建设美丽峨边”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补助

预算单位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万元

执行数:

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院受理各类案件数达到1000件,结案率在95%以上。

共受理各类案件1247件,审(执)结1208件,结案率为96.87%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各类案件数

1000件

1247件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各类案件结案数

950件

1208件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各类案件结案率

95%

96.87%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依法治国

提供法律保障

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案件当事人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6.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法院发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峨边法院内设局、处、庭、队、室共计12个。单位性质属于司法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峨边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对峨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底,我院共有在编在职人员54人,聘用人员3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186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537.4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323.3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184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46万元,项目支出305.8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和有关要求,峨边法院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项目实施。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上,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以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峨边法院2019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优待优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预算拨付滞后,部分专项资金财政拨付不及时,导致项目资金拨付缓慢。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意识,将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全院工作目标;二是优化预算编制,在资金使用上确保无挪用、无占有情况;三是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减少存量资金。

 

 

 

附件2

办案业务补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院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资金的使用、核算及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保障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项支出,以提高审判质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法和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进行核算与监督,为规范使用资金,制订了相关制度,并规范了流程。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用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我院受理案件所必须的劳务费、文书送达费、车辆费用等,保障司法审判工作的开展,促进审判效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实施已经达到预期效果,有力保障了案件审判质效,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度。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的内容根据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28万元,峨财政〔2019〕14号文件下达该项目资金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全额由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资金28万元,下达资金28万元。

2.资金到位。

截止201912月,该项目资金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

截止201912月底,项目资金支出28万元,与预算资金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编报。

2、由单位负责人审核项目的可行性。

3、由财政局对口股室审核通过。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财务室负责项目支出及核算。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政治处制定使用计划,财务室具体管理,按年初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保障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247件,审、执结1208件,结案率96.87%。

(二)项目效益情况。

障了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质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预算、执行达到了预期目标,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行以及人民群众的司法权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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