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峨边彝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抓好绩效指标落实,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推进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打造特色两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二、机构设置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13.3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26万元,增长18.56%。主要变动原因是收到中央和省级两房建设,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1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0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61万元,占83.36%;项目支出166.41万元,占16.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3.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68.26万元,增长18.56%。主要变动原因是收到中央和省级两房建设,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7.42万元,下降7.19%。主要变动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832.19万元,占83.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42万元,占9.54%;卫生健康(类)支出15.77万元,占1.5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2.17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44.47万元,占4.4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0.02万元,完成预算62.0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77.95万元,完成预算86.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8.33万元,完成预算7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办案业务经费未进入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25.91万元,完成预算2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办案业务经费未进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支出1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4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10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完成预算4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控制各项费用成本的报销标准,做到厉行节约。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8万元,占9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9.4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完成预算80.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73万元,下降67.8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62万元,下降31.7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6万元,比2019年减少21.36万元,下降16.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万元。主要用于两房建设前期费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案经费项目、办公楼租金项目、检察院工作经费项目、扶贫资金项目、装备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办案经费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顺利完成,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项目、办公楼租金项目、检察院工作经费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8万元,执行数为42.86万元,完成预算的31.0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案件办理、法制宣传等业务工作,围绕四大检察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项目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办公楼租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3.21%。通过项目实施,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保障我院办案办公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办案办公用房紧张,办公设备堆放拥挤,影响单位行政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协调财政加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和投入。
(3)检察院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2万元,执行数为30.68万元,完成预算的82.47%。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干警工作中的问题,保障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不精准,项目推进进度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及时推进项目。
(4)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28万元,执行数为1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联系村的帮扶工作,保障了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胜利。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量小,难以形成规模,发挥作用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额度,优化资金分配方式。
(5)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4万元,执行数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的30.75%。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办案设备的配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项目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县级办案经费、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市院)、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经费 |
||||||
|
预算单位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8 |
执行数: |
42.8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8 |
其中-财政拨款: |
42.86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保障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智慧检务工程开展 |
已完成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诉讼案件 |
30件立案、25件诉前检察建议 |
34件立案,33件诉前检察建议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侦监、公诉案件 |
70件 |
76件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办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 |
案件办结率达80%以上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结时间 |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
长期 |
已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90% |
95%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改善硬件设施 |
长期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0年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完成检务保障工作 |
长期 |
已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90% |
95% |
|||
|
|
|
|
|
|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办案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办案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院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机构职能。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三)人员概况。
县检察院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1名,其中:行政30名,工勤1名,事业0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10.5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3.49万元,县级资金 1467.0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 833.62万元,项目支出101.87万元,其中项目5个,具体支出为:办案经费项目42.86万元,脱贫攻坚扶贫资金15.28万元,办公楼租金项目13.05万元,检察院工作经费项目30.68万元,装备经费项目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管理
(1)预算管理
2020年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目标为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检察业务相关工作。一是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二是以绩效指标数量为核心,评价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三是部门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单位财务核算做账及时,科目使用准确,支出方向与预算吻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情况,三公经费使用,差旅费报销、津补贴发放符合规定。
(2)内部控制管理
完成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内控制度建设完整,内控制度执行规范。
(3)完成结果
部门预算全年执行达到预期目标。
2.绩效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
部门绩效目标按要求随同预算向社会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
(2)自评质量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较高。
(3)整改反馈
已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并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90.5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对预算编制进行细化,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8日
附件2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级办案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院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办案经费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弥补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院建立了《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和经费管理制度》《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峨边彝族自治县内控管理手册》等资金文件。办案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办案过程中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通过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科学决策,规范分配。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先定办法,后分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实施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履行检察职能,落实为民举措,提高司法效能,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等,围绕四大检察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0年度内完成公益诉讼案件30件立案,公益诉讼25件诉前检察建议,侦监、公诉办理案件70件,刑事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大于90%,民事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大于90%,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大于90%,行政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大于90%。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
制定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考核方案,设立绩效评价小组,从实际出发,进行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分析,落实资金使用安排。
2.组织实施。
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了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含上级和县级资金)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办案经费项目,2020年县级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批复资金64万元,根据《乐市财政行(2017)50号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川财行[2020]0052号,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扫黑除恶)》《峨财政预[2020](0684号)》《川财行[2019]0189号,提前下达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上级资金74万元,该项目总金额13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办案经费项目在资金计划的基础上,财政安排138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办案经费项目在资金到位 138万元。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到位比例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办案经费项目在资金使用42.86万元,使用比例31.06%。用于我院办案工作,主要包括印刷费、办案设施邮电费、办案人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办案工作其他支出。按规定履行报销手续,按进度完成支付,与预算目标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指导,对口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把好事前(开支计划)、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报销结算)的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我院财务管理制度,按月向县财政局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对资金使用严格审批,经会计核算审核确认后方可支出,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经费支出手续齐备,从申请-审核-批准的支付款项程序到位,落实专款专用原则。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立了《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财务内部审核,严格财务报销程序、报销要件。报销凭证要求:开支事项必须真实合规,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报销附件要齐全,涉及需要事先审批的,还须附审批单等。经办人员必须用签字笔、钢笔在报销凭证上签名,注明具体开支事项,杜绝无事由、不合理开支以及开支不说明具体事由、报销凭证不附具体清单等情况。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参考指标体系表)
(一)项目决策
项目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明确性。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高,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健全完善,预期提供的效益明确细化,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二)项目管理
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执行中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三)项目绩效
完成公益诉讼案件34件立案,公益诉讼33件诉前检察建议,侦监、公诉办理案件76件,刑事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100%,民事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100%,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100%,行政检察工作案件办结率100%。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评价时点,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均高度实现。该项目的实施按时完成了任务量,完成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严格控制的成本支出,打击了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了社会效益,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0.5分。从自评情况来看,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经费项目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善。项目总体目标较为宏观,未设置分节点目标,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难以衡量项目资金产出的效益。
2、资金拨付进度缓慢。2020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经费项目于2020年11月到位,直接影响2020年支付进度,使用效率下降。
(四)改进建议。
1.建立绩效意识,规范目标设置。专项资金从立项编预算开始就设置规范的绩效目标与合理的绩效指标。对项目的个性化分析,总结以前年度数据。归纳和提炼项目产出相关的数量、质量、时效及社会效益指标。
2.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资金到位较为迟缓和及时性不佳反映出资金拨付路径不够有效,应及时知晓资金来源、资金支出方向以及专项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的要求,我院有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下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8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XLS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