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1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30
第五部分 附表..........................................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9
二、收入决算表...............................................49
三、支出决算表...............................................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9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粮食作物稳定增产。紧紧围绕“粮食增产、结构调优”大力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户补贴、水稻补贴项目等惠农政策,推动耕地轮作休耕扩种项目、惠农到户资金达1512.1117万元,完成水稻播种0.6万亩、玉米10.05万亩、马铃薯4.2万亩、蔬菜4.28万亩亩、油菜1.68万亩,确保了粮食作物稳定增产,全面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8.78万亩和粮食产量5.1万吨目标任务。
2.畜牧水产稳步发展。一是全县注册养猪企业共发展到10家,成立了养猪合作社(家庭农场)15个,引进天兆猪业、新希望和阿克苏兴疆牧歌等大型养猪企业,建成毛坪康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林五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新场顺康养殖场。2021年全年生猪出栏21.3897万头,生猪存栏16.0734万头。二是全县完成水产养殖面积6.56万亩,同比增长1.7%,实现全年共完成渔业经济总产值726万元。三是全年出栏生猪21.3897万头、牛0.82万头、羊2.4485万头、兔33.4574万只、家禽108.8511万只,实现第一产业产值3.7亿元、累计发展速度109%。
3.加快推进“1+6+N”园区建设。2021年,紧紧围绕全市“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坚持“1+6+N”园区梯次发展思路,着力推动省市县三级园区联动发展。一是投入867万元对白沙河流域果蔬现代农业园区进行补短建设,建成园区围栏、水肥一体化、园区单轨运输、初加工生产线等,极大的完善了园区的功能和提升了园区的效能。二是优中选优申报创建1个市级园区。围绕2021年市级园区考核目标,选出峨边彝族自治县大堡生猪+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作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打造,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60万元用于园区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150万元用于宜坪玉米-枇杷现代农业园区的对标补短。三是积极培育后备园区。邀请省农科院专家对拟建的羊子岩长寿文化园、大红种养循环园、草桐果酒园、黑竹沟农文旅融合园4个园区进行规划设计,作为后备园区培育。
4.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投入财政资金400万元,完成高湾村、新火村、四坪村、白杨村4个试点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清理移交、集体资产统一股份量化、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和财务制度建立。目前已建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正式运行。2021年9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人均达到25元以上。
5.全面深化金融支农改革。按照省市深改委2021年改革重点事项要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小组持续探索推进农担贷款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签订《财金互动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合作协议》,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扶贫”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峨边彝族自治县“政担银企户”试点实施方案》,顺利推进农担贷款工作,2021年新增农担贷款10笔,新增资金1240万元,累计担保41笔,累计担保金额4608万元,在保30笔,在保金额3532万元。
二、机构设置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428.3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198.9万元,下降31.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71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21.11万元,占92.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22万元,占7.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33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1.84万元,占20.2%;项目支出9845.07万元,占7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28.3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98.9万元,下降31.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5.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9.58万元,下降9.2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5.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0955.97万元,占9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55万元,占3.07%;卫生健康支出74.51万元,占0.65%;住房保障支出160.67万元,占1.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545.69万元,完成预算7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3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6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5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63.78万元,完成预算80.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099.52万元,完成预算8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4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05.5万元,完成预算6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49.13万元,完成预算8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18.农林水(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项目未完工,结转到下一年。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1.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56万元,占7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6万元,占29.9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3.36万元,增长324.44%。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4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4.4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外地开会、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3.64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接待活动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3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非洲猪瘟疫情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检查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34万元,比2020年增加81.99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机关维护管理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95万元。主要用于马铃薯、化肥、饲料等物化补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土地确权承包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
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土地确权承包经费 |
年度: |
2021 |
||
|
主管部门: |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资金(万元) |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72 |
72 |
1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72 |
72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全县31.62万亩的确权面积颁证工作 |
完成全县30.56万亩的确权颁证工作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100% |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100% |
|
|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100% |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资产管理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确权面积 |
31.62万亩 |
30.56万亩 |
97%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限 |
1年 |
1年 |
100%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不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
提升 |
提升 |
提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92%% |
|
其他说明:增加的22万元为年初重大动物免疫防控、反应及免疫死亡处置经费中期调整而来。 |
|||||
|
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非洲猪瘟防控项目 |
年度: |
2021 |
||
|
主管部门: |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
项目资金(万元) |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124.7 |
124.7 |
1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24.7 |
124.7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非洲猪瘟防控,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
完成非洲猪瘟防控,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100% |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100% |
|
|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100% |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资产管理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质量指标 |
无重大疫情 |
无 |
无 |
100% |
|
|
时效指标 |
年内兑付 |
12月31日前 |
12月31日前 |
10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额 |
37.82 |
37.82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疫情损失 |
减少 |
减少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股、畜牧兽医水产股、安全监管股、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委、土地整理中心、种子站、乡村促进中心、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县农业农村局总编制14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27名。在职人员总数116名,其中:行政26名,事业90名。离休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71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921.11万元,基金预算791.22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0712.33万元。基本支出2491.84万元,项目支出8220.49万元,其中县本级项目支出1210.38万元,项目18个,具体支出为:一是2021年村级防疫员县级配套8万元;二是十年禁渔工作经费5万元;三是土地确权颁证72万元;四是无害化处理资金4.67万元;五是沼气池建设资金8万元;六是重大动物免疫防控、反应及免疫死亡处置经费0.32万元;七是秸秆粉碎机等农机购置费用及补贴33.3万元;八是重大项目前期经费102万元;九是美丽新村建设项目37.82万元,十是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24.7万元;十一是涉农工作经费158.42万元;十二是解决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3万元。十三是县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保障7.74万元;十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万元;十五是新林镇瓦洛村小作坊建设等5个项目262.9万元;十六是2021年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档案经费0.5万元;十七是山区现代农业扶持奖励资金57.6万元;十八是解决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项目配套资金24.3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整体经过严格评估论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准确、支出进度较快,预算完成情况较好,但是因为编制个别项目时,如:2021年农博会、茶博会、各级农产品展销支出项重大动物免疫防控、反应及免疫死亡处置经费项目时,没有细化量化,没有与上级部门沟通,导致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
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为2491.8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年金、伙食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而是用于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我局项目支出为8220.49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扶贫资金、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项目支出。
2021年我部门县级预算项目18个,一是2021年村级防疫员县级配套资金8万元,全县96个村级防疫员,每人每年0.24万元的补助资金,全部完成。二是十年禁渔工作经费5万元,该项目完成发放宣传清单10000余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土地确权颁证经费50万元,该项目为2015年实施项目,于2020年全面完成颁证工作,实现支出72万元,增加的22万元为中期调整(重大动物免疫防控、反应及免疫死亡处置经费项目)。四是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资金7.2万元,该项目实现支出4.67万元,完成养殖环节无害处理2085头,完成屠宰环节38头。五是沼气池建设资金,该项目为中期调整项目(重大动物免疫防控、反应及免疫死亡处置经费项目),实现支出8万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六是重大动物免疫防控、反应及免疫死亡处置经费35万元,该项目中期调整调减支出30万元,实现支出0.31万元。七是秸秆粉碎机等农机购置费用及补贴33.3万元,该项目完成对全年购置符合补贴要求的农机农户进行补贴,以及采购秸秆粉碎机用于全县秸秆粉碎工作。八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2万元,实现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坪茶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畜禽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编制。九是美丽新村建设项目37.82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场乡羊子岩村美丽新村项目建设及先锋村龚沟通组路项目建设。十是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24.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所需物品以及处置费用。十一是涉农工作经费158.42万元,该项目主要是用于涉农项目资料编制展板制作打印复印等。十二是解决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3万元,主要用于兑付2018年南方种草项目、平等清溪粪污治理项目资金。十三是县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保障项目7.74万元,主要是用于县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十四是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中日常打印复印、展板标语制作等费用。十五是新林镇瓦洛村小作坊建设等5个项目262.9万元,主要是用于新林镇瓦洛村小作坊建设项目。十六是2021年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档案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档案的规置费用。十七是山区现代农业扶持奖励资金57.6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符合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的企业进行奖补。十八是解决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项目配套资金24.35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为10712.33万元,支出为10712.33万元,预算执行情况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县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部门支出自评质量高,绩效目标及时公开,社会反映良好。
(三)自评质量
部门支出自评质量高,绩效目标及时公开,社会反映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94.5分。
(二)存在问题。
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政府支出经济科目中期调整比较多。
(三)改进建议。
加大对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使项目支出更科学,更严谨。
附件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6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09万亩。根据项目资金结合我县实际,于2021年7月26日编制完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7万元,县级配套涉农整合资金1024万元。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方案批复,批复文号为乐农函〔2021〕227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0.65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9万亩。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点位24个,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位3个,开展耕地质量数据库变更评价与成果编制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90%;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任务完成时限:1-2年。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经办负责站股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按照设立的二级指标通过分级评分法、是否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比率分值法等方法对项目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24号)下达我县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6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09万亩。2020年12月25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5号)下达我县167万元中央财政农田补助资金,2021年6月4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0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田补助资金522万元,耕地质量监测15.8万元,省级财政农田补助资金237万元。根据项目资金结合我县实际,于2021年7月26日编制完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7万元,县级配套涉农整合资金1024万元。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方案批复,批复文号为乐农函〔2021〕227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7万元,县级配套涉农整合资金1024万元。耕地质量监测15.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止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资金已拨付约7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峨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资金县级报账制,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占用资金,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逐级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圆满完成,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项目建设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规划编制阶段、项目申报与审批阶段、招投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成高标准农田6500亩,其中:建设高效节水灌溉900亩。主要工程内容:(一)土地平整:坡改梯271亩。(二)土壤改良:项目区土壤改良2835亩。(三)灌溉与排水:整治山坪塘1座;新建取水坝1座、取水池2座、蓄水池8口;整治灌溉渠4065米;铺设高效节水PE输水管道18339米,其中:输水主管8278m,输水支管10061m。(四)田间道路:新建机耕路1461米;整治田间生产路8701米。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完成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耕地质量状况明显改善、农田灌溉能力显著增强,项目区实施前复种指数一般在1.16左右,项目改造实施后,增加供水能力,并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农作物复种指数达到了1.37左右。项目实施后水稻亩增产30公斤,油菜亩增产20公斤,玉米亩增产20公斤,薯类亩增产20公斤,蔬菜亩增产50公斤,预计粮食作物可增产8.9万公斤,经济作物可增产7.8万公斤,农产品新增收益52.41万元,人均增收170.16元。
通过田、水、路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稳产、高产标准粮田,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农作物收成,并且增强该地区的经济实力,年直接受益农户820户,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3080人,公众满意度100%。
项目实施后大大提高了项目区内灌溉和排水能力,起到土壤改良,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目标,极好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省资金配套一半,其余均需地方财政匹配,财政压力大,匹配困难,加之无相应的管护资金,不利于项目的后期使用和管护。
(三)相关建议。
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减少地方财政压力,同时中省配套相应的管护资金。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峨边府办发〔2020〕4号),围绕农业标准化、品牌培育、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监控、畜禽屠宰、质量监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要求,拟定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成建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1个,建成13个快检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覆盖全县区域,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产地环境监测,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培育优势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经办负责站股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按照设立的二级指标通过分级评分法、是否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比率分值法等方法对项目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业〔2014〕61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5〕47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26号)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峨边府办发〔2020〕4号)。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业〔2014〕61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9〕26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标准化、品牌培育、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监控、畜禽屠宰、质量监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要求,拟定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2020年3月8日提交《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峨边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所需经费的请示》,政府批示〔2020〕107号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县级配套93.31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资金已拨付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峨边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占用资金,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乡镇、村配备监管员和协管员建立网格化管理,对辖区的企业、专合社等进行监管、培训。县农检站负责定量检测全县区域内农产品,乡镇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定性检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现场核查通过,2022年6月获得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称号。建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1个;13个乡镇均配备快检室1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覆盖全县区域;5家企业配备快检设备;峨边彝族自治县惠康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润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峨边惠民脱毒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峨边勇茂养殖专业合作社、四川奔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品鑫屠宰场配备可视化设备;峨边鹰峰香雪茶业有限公司、四川峨边雪山玉芝食品有限公司、峨边凤原黑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峨边牧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峨边神农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峨边松林菌业有限公司、峨边县金果王种植专业合作社、峨边县利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峨边县贴民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配备追溯相关设备。培训合作社、企业、乡镇监管员和检测员、村协管员3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增强监管手段,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打造优势农业品牌,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建成“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更好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目标,极好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检测人员配备不足,县级农检站目前只有2人,按照要求至少需要配备5人,乡镇检测人员变换较频繁,没有专职检测人员。2.乡镇快检抽样经费未得到解决。
(三)相关建议。
1、招聘检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乡镇抽样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