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纪委监委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二)机构职能
职能职责: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
(三)人员概况
县纪委监委(含农村片区纪工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5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36名,其中:行政35名,工勤1名。离休1名。编外用工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结余资金47.6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592.2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县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1054万元,其中: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26.18万元,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27.8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816.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3万元。
2.项目支出237.8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支出41.2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其中: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02.62万元,专案经费和三项建设经费支出29.31万元,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支出3.63万元,省级专项拨款支出2.56万元,社评经费支出6.16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支出7.99万元,纪委全委会支出1万元,巡察工作经费支出11.1万元,民生(扶贫)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支出59.67万元,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支出3.8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情况
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19年总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21万元,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21万元,项目支出186万)。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县纪委监委2019年总收入102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21万元。2019年支出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14万元,项目支出237.86万元。
3.预算动态调整情况
年度收入年初预算数为592.2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26.18万元;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2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16.14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7.66万元。变化数经县政府批示[2019]59号、峨财政预基本(2019)3146号、峨财政预基本(2019)3171号、峨财政预基本(2019)3218号、川财建[2019]0328号文件确认。
4.部门绩效总目标
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提升群众满意度,锻造纪检铁军队伍,持续净化县域政治生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清青峨边”。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为:一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全年立案审查扶贫领域案件29件处分41人。二是高压惩治腐败,全年立案审查调查88件104人,处分98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3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45.29万元。三是巩固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三收一送”、“阳光问廉坝坝会”,解决群众诉求问题7093个,转化为县委县政府决策47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3轮,整改问题195个。深化村务公开“五个必须”,查处基层党组织书记2人。四是净化政治生态,协助县委研究制定对标对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31条措施。从严审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323名,提出暂缓意见8人。五是规范建设干部队伍,开展内部督查1轮,处分2名纪检干部、廉洁风险计分7人。开展集中培训3期,选派1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委“跟案练兵”,抽调乡镇和部门纪检组监察组18人到县纪委以案代训。
6.预算编制原则
从工作实际出发,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7.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资金使用按照“一事一请示”原则申请相关费用,工作结束后,机关财务对每笔支出进行认真审核,在预算控制范围内予以报销,年终汇总全年支出情况,为开展绩效评估做准备。
(二)专项预算管理
县纪委监委2019年实施大案要案查处、省级专项拨款、社评经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纪委全委会、巡察工作经费、民生(扶贫)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等9个项目,每个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一致,数据真实,经费预算准确。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9分,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随同预决算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四、评价结论
所有经费支出均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部门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保质保量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