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刘家沟玄武岩矿加工园区(一期)年产10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5-26 15: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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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刘家沟玄武岩矿加工园区(一期)年产10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刘家沟玄武岩矿加工园区(一期)年产10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刘家沟玄武岩矿加工园区(一期)年产10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刘家沟

(三)建设单位:乐山国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1000万吨/年精品砂石骨料加工生产线及厂房、成品仓、装车楼,以及综合办公楼(矿山总控中心)、供配电、给排水、总图运输、安全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原矿在矿区粗碎后形成≤300mm供矿原料,经带式输送机运输至加工区进行破碎筛分,主要采用三段两闭路+立轴整形流程,分为生产道砟工况和不生产道砟工况,经破碎粉筛后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31.5~63mm、10~15mm、5~10mm、0~5mm等精品砂石骨料和铁路道砟产品。项目总投资599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餐厨废水经食堂隔油设施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规模约40m³/d)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成品砂堆场渗出水经深锥浓密机(设计处理能力为340m³/h)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废气:原矿输送一次、二次、三次、四次落料粉尘经1#—4#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二级破碎粉尘、预筛分粉尘、三级破碎粉尘、一级筛分粉尘及整形破碎粉尘分别送入12套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DA0011)排放。并采取生产厂房密闭、输送廊道封闭、设置移动式射雾器、喷雾装置等降尘措施;堆场采取设置围挡、覆盖等措施,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处设置1套运输车辆清洁系统;装卸物料通过喷淋确保物料装卸不起尘;运输车辆全覆盖、封闭运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生产作业。

噪声: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确保设备隔音、减振、吸声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好厂内交通组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工作时段,禁止夜间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认真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存储、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除尘灰、泥饼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完善标识、标牌、储存台账和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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