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麻柳综合采矿厂大竹坝磷矿延伸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16: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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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麻柳综合采矿厂大竹坝磷矿延伸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麻柳综合采矿厂大竹坝磷矿延伸勘探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麻柳村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麻柳综合采矿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次勘查区地理坐标:东经103°19′50″-103°21′04″北纬29°03′56″-29°04′15″本次勘查面积1.15km2本次勘查矿种:磷矿。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钻井泥浆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钻井;车辆冲洗废水,进出施工区域处设置洗车池1座,车辆、设备等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矿井涌水,如在后期探矿过程中产生少量涌水,经2个坑口位置设置的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5m3)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林场牧民现有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废气:选用低尘钻机设备,钻机钻头加装防尘罩,钻孔作业采用湿式钻进,减少钻孔时粉尘外逸;运输废石车辆采用车厢顶部覆盖篷布,驶出作业区前冲洗车轮和车身,避免沿途撒漏;场地平整、开挖回填产生的扬尘,采取定时地面清理和洒水降尘的措施并对临时表土和临时废石堆场进行防尘、防雨篷布覆盖。施工期场地扬尘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相关标准。

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干扰。运输车辆噪声,严禁超速超载,同时尽量减少鸣笛;施工期的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要求。

固废:开挖土石方。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并妥善保管,用于探矿结束后植被恢复;废石,暂存于临时废石场,用于探矿结束后坑道回填;钻探泥浆,通过泥浆干化池风干后,回填坑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转运至临近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项目勘探结束后,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种植当地林木,并保证其成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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