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12-31 1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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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受理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协调处理环境纠纷、负责对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的现场执法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9人,其中参公9人;现在编7人,其中参公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8.3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98.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81.17万元,项目支出17.19万元,其中项目1个,具体支出为:环境监测与监察经费项目17.1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指标体系表具体填列)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管理

(1)预算管理

我队根据部门职能、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设立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对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达到预期目标,编制科学准确。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各项支出和预算基本保持一致。2020年工作经费按需按进度使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不定期的据实报账,资金支付到位,财务及时进行核算做账科目使用准确。三公经费使用控制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差旅费报销、津补贴发放符合规定。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对预算进行调整。

(2) 内部控制管理

我队按照内控制度建设规定,建立了单位内控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整,执行规范。

(3) 完成结果

2020年部门预算年终预算执行98.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

我队部门绩效目标按要求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2) 自评质量

我队严格按要求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自评准确率在差异范围内。

(3) 整改反馈

我局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迟缓。

(三)改进建议。

    一是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争取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做到更科学、更准确;二是在预算执行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拨付进度。

附件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x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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