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政府采购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9〕13号)和《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峨委编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内设办公室、扶贫规划项目股、移民安置扶持股、社会扶贫股、财务统计股5个股室。机构主要职责有: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对贫困乡村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重点村的扶持标准;负责组织编写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移民扶持规划和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管理和安排工程移民资金和物资;管理相关扶贫和移民项目。
4.负责联系县级部门对口帮村扶贫工作,承办外援扶贫项目市县间的扶贫经验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
5.负责全县新村扶贫、移民扶贫、产业扶贫、村道扶贫、劳务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扶贫工程的规划、报批、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并参与验收与认定工作。
6.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重点乡、村的干部培训工作以及扶贫开发实用技术培训,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扶贫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解决工程移民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好工程移民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外事等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及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严格按照省市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发展规划和库区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库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乡镇编制完成移民后扶十四五规划,组织乡镇抓好2020年及以前项目建设、验收和收口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扶贫开发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县扶贫开发局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总数21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1名,事业13名。离休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扶贫开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345.7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56.29万元,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1434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9.76万元,占87%;2021年支出预算1434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6万元,占2.49%;项目支出13989万元,占97.5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扶贫开发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我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45.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556.29万元。主要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预算减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9.13万元,占12.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9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12476.23万元,占86.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734万,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的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2万,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7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扶贫“两会”工作经费;脱贫攻坚“9+3”专项巡察组工作经费;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21年县级扶贫资金考核投入;2021年脱贫攻坚档案经费;省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扶贫开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6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扶贫开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扶贫开发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4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市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其他区县扶贫移民局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14.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扶贫开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51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办公设备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扶贫开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116.7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0万元,主要是2760万元均为2021年县级扶贫资金考核投入,待后期明确项目以后进行绩效目标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3241.9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辆,因手续不齐还未下账,实际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2月24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