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开展保护区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大熊猫重点区域监测、保护区脊椎动物生物多样性调查、编制保护区种子植物图谱、保护区野外巡护、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社区能力建设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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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63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62万元,占36.19%;项目支出406.70万元,占63.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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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9.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1.90万元,下降21.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9.98万元,增长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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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5万元,占4.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万元,占0.75%;节能环保支出185.48万元,占29.1%;农林水支出401.86万元,占63.05%;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占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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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7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预算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2017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相关项目尚未完成。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为401.86万元,完成预算5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相关项目尚未完成。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0万元,完成预算79.23%,决算数小于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3万元,占8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14.2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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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皮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3万元。主要用于野外巡护、野生动植物调查、大熊猫监测及救护、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47万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修费较去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采集察看标本0.04万元、省林业厅对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突出问题现场督办0.08万元、川大开展保护区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的相关工作0.05万元、川大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工作0.32万元、市林业局开展香港海洋公园四川周活动影像资料拍摄工作0.35万元、甘肃野生动植物管理局考察并交流保护管理经验0.15万元、美姑大风顶保护区衔接近期资源保护联防、椅子桠口大熊猫廊道管理和社区项目管理等相关事宜0.07万元、川农大到保护区开展项目调研0.24万元、马边大风顶保护区学习考察保护与管理及旅游开发等工作0.17万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次较去年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98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珍稀植物种群分布生境调查、保护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编制保护区种子植物图谱、编制保护区兽类识别手册、设备采购、保护区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大熊猫重点区域监测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0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65万元,覆盖率达到28.1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7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具体;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规范部门收支预算核算,制定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今后工作中,细化分解具体的工作目标,制定清晰的绩效指标,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 |
|
明确性(5分) |
4 |
||
|
合理性(5分) |
4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1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1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5分) |
4 |
|
保护区资源管护(5分) |
4 |
||
|
保护区项目建设(5分) |
3 |
||
|
社区能力建设(5分) |
4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协调机制有待完善,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从实际出发,针对每一个项目制定工作目标,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做到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细则、控制专项支出,分析资金结余或超支的原因,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四川黑竹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4 |
||
|
(10) |
明确性 |
5 |
4 |
|
|
合理性 |
5 |
3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2 |
|
资金使用 |
4 |
2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3 |
|
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4 |
||
|
完成成本 |
5 |
4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7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9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9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
总分 |
80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等方面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