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批准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省市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自治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提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一、依法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提供了坚实基础,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批准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2882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058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7709万元。
(二)确定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一般债务限额为193985万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债〔2021〕15号)文件,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4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193985万元。
2.专项债务限额为124209万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债〔2021〕15号)文件,提前下达专项债26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124209万元。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建议:以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318194万元作为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9398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24209万元。
请予审议。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