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7日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威巍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按照中省市的要求,在自治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县政府认真贯彻《预算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现将全县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
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277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0276万元,专项债务57509万元)。
2019年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122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4705万元,专项债务57500万元。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82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0585万元,专项债务97709万元),在限额内省财政厅下达一般债券20349万元、专项债券40200万元,并报经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2020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704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5054万元,专项债务95437万元。
二、2020年债务管理主要工作
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限额管理政府债务。主动适应政府性债务管理新要求,坚持限额管理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化解存量政府债务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置换,新增政府债务严格通过争取新增债券实现,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2020年底,按财政部新制定的《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预计我县债务率为102%,低于警戒标准120%,处于绿色风险等级档次,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严禁违规举债担保。将债券转贷收入、债券项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付息支出、转贷支出等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收支管理,将隐性债务化解纳入中期预算调整,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统筹各类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安排落实还本付息资金预算,确保按协议足额支付到期债务本息。
三是切实加强预警监控。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资金保障倍数、利息支出率等风险指标,定期评估我县债务风险等级和整体偿债能力,动态监测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
四是积极推进债务公开。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核减债务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真实反映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并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促使债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二)主动争取新增债券。
一是主动争取专项债券。按照《四川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心安排,督促县财政、县发改部门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在专业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认真做好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成功申报5个项目,新申报债券额度5.92亿元,2020年争取到专项债券额度资金4.0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12月5日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新申报34个专项债券项目,新申报债券额度34.30亿元。已完成所有项目的“一案两书”编制工作,等待省财政厅开展评估工作。
二是积极争取一般债券。结合脱贫成效巩固、民生投入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多次到省财政厅反映我县的困难和压力,争取到一般债券额度资金20349万元,安排用于交通建设项目,有力地支持了我县脱贫成效巩固工作。
三是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按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对到期应偿还的政府债券20630万元,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再融资了19467万元,安排部门预算偿还了2263万元。
三、下一步打算
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不容忽视、化解隐性债务需持续推进、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压力并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对县域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又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加大争取力度。围绕脱贫成效巩固、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一般债券额度。围绕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等重点,及时跟踪专项债券项目评估情况,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申报借新还旧,延期偿还到期债券,缓解偿债压力,化解债务风险。
(二)积极防范风险。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要求,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制定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从预算源头加强收支管理,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在规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以规范方式举债,严格限定举债规模、举债程序和资金使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管理考核,切实打好重大风险攻坚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