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民政局2018年尘肺病人临时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2-01 15: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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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峨财政[2019]131号)文件精神,我评价小组从9月 15日起对民政局2018年尘肺病人临时救助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因我县部分务工人员,经诊断患有不同程度的尘矽肺病,又因原用人单位不存在,未参加工伤保险等原因,造成就医和生活困难,为帮助他们解决就医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实施该救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无责任主体困难矽肺病患者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峨委办发〔2013〕4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尘肺病困难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救助资金的专项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意见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尘矽肺病救助工作是为了解决其就医和生活困难。在实施救助工作中,要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金额准确、到位,以此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听取乡镇汇报、查看图片资料以及实地入户查看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对资金进行规划使用和拨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8年尘肺病人临时救助项目年初预算140万元,年终收回指标0.85万元。

2.资金到位。2018年该项目资金到位139.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全县资金支出139.15万元。民政局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民政局对该救助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县民政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审批,各乡镇负责具体受理调查核实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县民政局按时足额进行社会化发放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依据审核审批。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依据执行该救助项目,并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多方监管,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已全面完成,资金全部按实及时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自该救助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对困难群众以及各乡镇的综合调查项目实施情况看,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救助对象对该救助项目满意度比较高,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尘矽肺病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管理制度健全,综合效益明显,总体绩效评价良好,财政评价组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对《尘肺病人临时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评价,考评结果为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因社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救助对象期望现救助标准能适当提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该救助项目资金标准。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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