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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 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峨委编发[2020]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方,全面领导辖区各项工作,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负责指导辖区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沙坪镇党委、沙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研究决定辖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工作。
(四)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六)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推进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管理,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七)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脱贫攻坚等工作。
(八)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综治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治建设、反邪教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参与辖区规划建设,负责拟定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 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等力量。
(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管理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网格化环监管,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四)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公信力。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沙坪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等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承办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群团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事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就业创业、统计、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乡建设、空间规划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协助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交通、旅游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并负责监督、管理。协调交通运输、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脱贫攻坚办公室牌子)。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王要承担辖区人居环境、农业产业发展、工业经济、商贸业经济、供销合作社等职责;负责涉农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服务、监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林业科技引进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脱贫规划,负责脱贫攻坚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群众工作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运行的管理保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综治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和生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森林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种苗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及时处置环境问题;负责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固废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道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执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或授权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县级相关部门依法委托镇人民政府开展的行政执法;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负责镇容镇貌、集镇秩序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挂村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资金监管工作;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镇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 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兑现各级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负责财务管理的培训、指导、监督;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父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沙坪镇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第五条 沙坪镇机关行政编制 47名。核定领导职数 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 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镇长 3名(其中1名兼任武装部长)、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兼任统战委员)、宣传委员1名(兼任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1名。设中层职数9名。
第六条 核定沙坪镇事业编制51名,沙坪镇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25名(含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指导本镇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民政救助、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管理,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依托网格化信息系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等综治专项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平安法治意识和群防群治参与意识,协助开展基层平安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文旅事业发展、舆论引导和宣传、网络舆情、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文化与自然遗产、文物保护利用、行业统计、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宣传营销、文化旅游人才发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文旅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公其他工作。
(五)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负责指导社区、村委会等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调推进辖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体育等事业;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委会的备案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公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沙坪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党的建设、脱贫成效巩固、移风易俗、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方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促提升,聚力锻造优质铁军
一是强学习、确保干部素质提升。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看转促”活动和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100余人次外出学习调研,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开展“习习春风”党史教育大讲堂9期,集中讲党课23次,让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对新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全覆盖集中培训3次,进一步树牢为民情怀,全力保障基层工作平稳有序。二是强质量、筑牢基层堡垒。高位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把高质量、严要求、强纪律贯穿换届全过程,创新“南水北调”“西线东输”方式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现“一肩挑”、一次性选举成功、党员干部无违规违纪违法三个100%目标。实施“1+1+1”传帮带行动,为新晋干部讲好“第一堂课”。推动“一小时读书班”常态化,通过“三类、五方面”人员选拔,5名干部走上乡镇领导干部岗位。落实干部歇职、村(社区)干部跟班学习等制度,以制度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三是强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始终把学习换届纪律和开展警示教育贯穿始终,印发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明白卡2万余份,组织学习换届纪律26次,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1100余份;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50余次,设立19个举报箱,聘请19名风气监督员、5名换届风气直报员,全程参与提名推荐、组织考察和选举过程监督,拓宽收集违反换届纪律线索渠道,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铆足干劲不畏难,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坚持脱贫成效巩固“四不摘”、“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制定15个村“一村一方案”,951户已脱贫户和2户监测户“一户一策”巩固提升计划。每月按时对全镇8346户29536人(其中脱贫户951户2893人)开展防致贫防返贫摸排,对排查出的重点户进行“五方会审”,纳入监测帮扶2户4人。对15个村和所有脱贫户、监测户开展全面复核,确保“一低五有”“一超六有”全达标。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清零,对中省市成效考核反馈13个共性问题、52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整改、全清零。为951户2893人贫困户购买医疗保险,引导贫困人口1117人外出务工就业,发放教育救助基金587人36.71万元,小额贷款15户49.93万元,实施“五小到户”,向验收合格的804户发放奖补资金149.87万元。2021年4月,沙坪镇党委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殊荣。
(三)多措并举促发展,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坚决落实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就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这个硬道理不动摇,全力开展县域重点项目攻坚。完成火烧营渣场287户600余亩遗留问题清欠及土地续租;完成恋爱桥片区棚改项目住房征拆74户1.3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安置;完成峨轸路沙坪段房屋征拆36户,土地征收147户196亩;完成火车大道176.4亩永久性土地征收;完成土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369户142亩。
民生项目稳步推进,完成松林坡3公里通组路加宽硬化;完成红星村农田灌溉堰渠维修和水毁沟渠治理项目;完成六丰村2.4公里翠冠梨产业路建设;完成雪山村养殖场道路硬化0.7公里和村道应急抢险工程;完成郭凡、双河、新声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617盏;完成红星、峨星村黑砣子至夏家沟水库堰渠维修项目;完成东风新城社区亲民化改造并投入使用。
(四)移风易俗树新风,镇村面貌焕然一新
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五清行动”,以“三线”作战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乱象整治、周末大扫除和“洁美星”评选活动。召开移风易俗村、组干部会议46次,发放移风易俗宣传单4500份,开展“洁美星”评选表彰400户,制作各类提示语56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26次,清理河道30余条次、沟渠40余条次、庭院2300余户、连户路130余条、清理垃圾500余吨;投入人力7000余人次、车辆510余台次、资金约260余万元;充分发挥文明劝导员作用,聚焦日常不良习惯,倡导卫生文明新风,镇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有效改观,农民良好习惯逐渐养成。
(五)统筹兼顾强实效,构建和谐安全环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38次,集中宣传5次,集中业务培训8次,应急演练30余次;严格落实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干部业务能力。强化非煤矿山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自行组织检查96次,发放整改通知书5次。强化防汛安全,组织监测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安装地质灾害告知牌69个,发放告知书800余份,转移群众404户1033人,圆满实现“零死亡、零失踪、零重伤”的“三零”目标。强化交通劝导,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15份,驾驶员安全承诺书1377份,劝导车辆22800辆,纠正违法行为150余起;取缔自用船40艘,对2艘客船加强管理,坚决执行“六不发航”要求。强化森林防灭火检查,围绕“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斑”工作目标,开展全覆盖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对镇村组干部和53名专职护林员开展培训3期280余人次,发放张贴《禁火令》、《告知书》5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80余条,设置标识标牌130个,组建“十户联保”组484个,整治高压线路隐患点4处,劝导焚烧秸秆违法行为56起。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对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来峨人员全覆盖排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扫码、测温、消杀等防疫措施;干部带头接种疫苗,全镇疫苗接种共62260剂,适龄人员接种率达99.12%,稳步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六)强基固本增效益,活力推动农业发展
全年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1998亩,产量8805吨;小春粮食播种面积14055亩,产量3620吨;能繁母猪存栏2481头,生猪存栏14513头,生猪出栏30681头。玉米地膜覆盖种植200亩,玉米高产示范种植1500亩,水稻高产示范片600亩,高产优质良种推广95%以上。开展各类技术培训50余场培训3750人。常态化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宣传,排查养殖规模场所610余次,散养户2344余次,发放宣传资料9400余份,处置乱抛乱弃死猪5起,安装告示牌10个。完成玉米承保2716.6亩,水稻承保96.6亩,育肥猪承保2965头,能繁母猪承保2175头,商品林承保15597.86亩,肉羊承保589只,农房承保1094户,肉牛承保292头,真正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十年禁渔”,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联合执法收缴鱼竿渔具129只。
(七)恪守初心解民忧,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新增农村低保8户22人,城镇低保3户3人,调标4户15人,清退低保80人;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购买26608人,养老保险参保12580人。完成劳务转移输出7750人,劳动力技能培训3期88人;就业创业担保贷款36人,大学生创业补贴1人,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8人,贫困户大学生创业补贴3人。安置公益性岗位(保洁保绿)147人。发放高龄补贴1248人,慰问退役军人1029名、优抚对象191名、医疗救助优抚对象15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7人,残疾人护理补贴954人,临时救助45人,尘矽肺病生活补助30人,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八)强化责任保稳定,全力抓好信访维稳
结合“大走访”“大接访”等活动开展,广泛收集民情民意,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镇机关设立群众来访接访点,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接访,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共接待群众35人次。及时妥善处置“2.27”突发事件,有效办结心连心热线394件,信访转办件34件。对全镇35名重点稳控人员压紧压实稳控责任,制定稳控方案和劝返方案,细化举措,落实专人进行管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惩治力度,强化对“**”“门徒会”等邪教人员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切实加强防范控制,对5名暂未解脱转化的“门徒会”进行不定期帮教。强化防邪工作宣传,发放防邪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防邪宣传雨伞200余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用结合不紧密,学习用于指导工作不够,如在发展集体经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方面视野不宽,招数不多。二是党建基础还不牢固,镇村两级换届后,干部能力还有差距,阵地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服务水平还不高,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够扎实,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还需加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开启“十四五”的关键之年,刚刚闭幕的县“两会”,为我们今后五年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指出了重点,我们将始终坚持弘扬“三大法宝”,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以“五保”为工作主线,坚决贯彻执行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奋力推动2022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坚持以“保供”为主业,全力保障发展基础。坚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就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这个硬道理不动摇,完成羊竹坝棚改区最后4个加油站的征收,火车大道52户房屋征拆任务;完成G245线二期房屋征收40幢,240亩土地收储任务,启动高速马嘶溪服务区房屋征收。完成红花、太坪水源提升工程,万漩村场镇街道整治项目,新声村干溪沟治理项目。配合县级部门完成G245峨边县绕城(马嘶溪大渡河大桥至双河村)段改线工程、夏家沟旅游大道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完成沙坪至新林、沙坪至新场两条沙新环线改造工程。围绕建设城市新地标,推动打造三个“十里特色商业街区”,做精城市新街景。选址新建新声、双河2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成雪山村党群服务中心改迁;完成景阳社区亲民化改造,启动大坪、顺河社区亲民化选址改造,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便民服务圈。强化人才储备,提升造血功能,强力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持以“保稳”为主线,全力构建和谐大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常态巡查、不留死角,以零容忍态度,重点聚焦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食品加工小作坊、危化品、在建工程、消防等领域,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和下访制度,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大起底,实行一案一策,包案到人,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加强重点人员稳控,确保沙坪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坚持以“保净”为主干,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露天焚烧秸秆和农村面源污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三线”作战为重点,对高速公路出口至玉林桥段、高速公路出口至松林坡段、高速公路出口至河沟乾池段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乱象整治,为各级领导到峨调研营造良好环境。以“五清行动”为抓手,针对重点区域做好常态化保洁,定期开展垃圾清运。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河道治污治岸治渔工作。以“创卫”为关键,全面清理背街小巷乱点,培育群众健康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做靓城市名片。
四是坚持以“保绿”为主治,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部署,持续巩固环保集中整治成效,重点聚焦面源污染、散乱污企业、扬尘治理、违建拆除等,坚持问题动态排查、及时清零、严格执法的工作要,求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压紧压实镇村组户四级责任,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确保“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斑”,坚决捍卫森林防灭火安全底线。
五是坚持以“保效”为主责,持续巩固攻坚成果。聚焦后评估考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压紧压实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及联户干部的工作职责,围绕951户2893人脱贫户和2户4人监测户成效巩固、15个村扶贫资产后续管护高效推进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五查两补”。大力实施山区农业经济,运用“党建+”构建产业新模式,不断激发农户生产动能。加快红花、太坪2000亩脆红李套种蔬菜基地、1000亩花椒基地、230亩林下中药材基地、150亩枇杷基地、100亩车厘子基地综合利用,连片推进红花—太坪2500亩基地建设,创建李子种植示范园。深入推进“万漩人家”“雪山豌豆”品牌建设,利用新媒体打造大渡河沿线地域特色亮点。
二、机构设置
沙坪镇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沙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10.3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14.54万元,下降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是撤乡并镇之年,2021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07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8.82万元,占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83万元,占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04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01万元,占79%;项目支出634.93万元,占2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0.3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4.54万元,下降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是撤乡并镇之年,2021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4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是撤乡并镇之年,2021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3.44万元,占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86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71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45.85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836.51万元,占30%;住房保障支出110.96万元,占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4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57.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09.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86万元,完成预算36.3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8.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4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5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8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93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来我镇采访和拍摄宣传片等各项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沙坪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52万元,比2020年增加122.53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沙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5.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采购及办公用品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沙坪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项目(项目名称)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沙坪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职能简介: 第一条 根据《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峨委编发[2020]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方,全面领导辖区各项工作,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负责指导辖区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沙坪镇党委、沙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研究决定辖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工作。
(四)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六)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推进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管理,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七)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脱贫攻坚等工作。
(八)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综治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治建设、反邪教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参与辖区规划建设,负责拟定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 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等力量。
(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管理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网格化环监管,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四)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公信力。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沙坪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等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承办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群团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事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就业创业、统计、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乡建设、空间规划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协助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交通、旅游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并负责监督、管理。协调交通运输、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脱贫攻坚办公室牌子)。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王要承担辖区人居环境、农业产业发展、工业经济、商贸业经济、供销合作社等职责;负责涉农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服务、监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林业科技引进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脱贫规划,负责脱贫攻坚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群众工作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运行的管理保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综治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和生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森林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种苗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及时处置环境问题;负责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固废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道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执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或授权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县级相关部门依法委托镇人民政府开展的行政执法;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负责镇容镇貌、集镇秩序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挂村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资金监管工作;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镇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 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兑现各级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负责财务管理的培训、指导、监督;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父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沙坪镇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第五条 沙坪镇机关行政编制 47名。核定领导职数 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 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镇长 3名(其中1名兼任武装部长)、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兼任统战委员)、宣传委员1名(兼任人大副主席)、政法委员1名。设中层职数9名。
第六条 核定沙坪镇事业编制51名,沙坪镇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25名(含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指导本镇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民政救助、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管理,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依托网格化信息系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等综治专项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平安法治意识和群防群治参与意识,协助开展基层平安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文旅事业发展、舆论引导和宣传、网络舆情、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文化与自然遗产、文物保护利用、行业统计、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宣传营销、文化旅游人才发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文旅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公其他工作。
(五)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负责指导社区、村委会等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调推进辖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体育等事业;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委会的备案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公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075.4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4万元,县级资金2961.4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406.01万元,项目支出667.64万元,其中项目27个,具体支出为:民宗局彝族年慰问金12万元;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15万元;在职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6.07万元;村组干部意外伤害保险经费6.18万元;“积分超市”工作经费30万元;峨财预报[2018]67号关于河沟村乾池公园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4.06万元;政府批示〔2020〕125号关于解决沙坪镇办公场所改装经费的请示4.09万元;政府批示〔2019〕131号解决河沟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作所需资金的请示39.83万元;政府批示〔2020〕64号关于解决“一圈多项两体”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6.1万元;峨财预报〔2018〕70号关于解决沙坪镇政府办公楼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的请示17.73万元;政府批示[2021]12号关于解决机关食堂改造装修工程所需资金12.68万元;2021年七大秩序整治和2020年遗留问题解决经费(含原红花乡、共和乡)28万元;政府批示[2021]13号关于解决万漩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所需资金11.19万元;政府批示【2021】106号关于解决火烧营汽车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14.53万元;政府批[2020]223号-基层人武部装备资金7万元;政府批示[2021]0048号,关于解决峨边彝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的请示4万元;政府批示[2021]101号-沙坪镇郭凡村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8.38万元;政府批示[2021]77号,下达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稳定工作经费15万元;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相关待遇保障经费5.14万元;2021年全县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6.69万元;2021年新一轮县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2万元;峨财政[2021]0029号,2021年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工作经10万元;峨财政[2021]0029号,2021年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暨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6万元;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档案经费15.78万元;乐市财政建[2021]0015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资金的通知(机械清淤)4万元;基层组织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及社区办公费204万元;川财农[2020]018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资金6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
沙坪镇2021年实施项目27个,其中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一致,数据真实,经费预算准确。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做到量入为出,对每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但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2)、内部控制管理。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运用内部控制制度,降低风险,促使内部控制与预算绩效有效结合。
(3)、完成结果。
2021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预算编制准确、支出得到控制、预算动态调整,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资金主要投入在城乡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改善、文化设施建设、治安维稳、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项目预算管理。
2021年我镇预算项目27个,具体支出为:民宗局彝族年慰问金12万元,对全镇彝族困难群众等进行慰问,全部完成;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15万元,提升了我镇文化活动,全面完成;在职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6.07万元,保障村组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补助需要,全面完成任务;村组干部意外伤害保险经费6.18万元,保证全乡村组干部意外保险购买,提升群组干部服务积极性,全面完成;“积分超市”工作经费30万元,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等积极性,全面完成;峨财预报[2018]67号关于河沟村乾池公园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4.06万元,为顺利推进乾池公园的开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20〕125号关于解决沙坪镇办公场所改装经费的请示4.09万元,装修改造办公场所,为干部办公提供良好环境,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19〕131号解决河沟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作所需资金的请示39.83万元,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为河沟村两委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20〕64号关于解决“一圈多项两体”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6.1万元,为“一圈多项两体”建设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全面完成;峨财预报〔2018〕70号关于解决沙坪镇政府办公楼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的请示17.73万元,维修改造办公楼,为干部办公提供良好办公环境,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21]12号关于解决机关食堂改造装修工程所需资金12.68万元,为干部职工提供了就餐地点,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全面完成;2021年七大秩序整治和2020年遗留问题解决经费(含原红花乡、共和乡)28万元,提升15个村4个社区人居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治理宣传,保障整治工作经费需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政府批示[2021]13号关于解决万漩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所需资金11.19万元,万漩村党群服务的装修工程,为万漩村两委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更好的为村民服务,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21】106号关于解决火烧营汽车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14.53万元,解决了火烧营汽车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全面完成;政府批[2020]223号-基层人武部装备资金7万元,购买了鞋160双,迷彩服160套,被子80床,褥子80床,床单80床,钢架包80个。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21]0048号,关于解决峨边彝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的请示4万元,加强了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提高了群众防火意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政府批示[2021]101号-沙坪镇郭凡村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8.38万元,保障了郭凡村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全面完成;政府批示[2021]77号,下达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稳定工作经费15万元,加强特殊人群信访维稳监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相关待遇保障经费5.14万元,保障了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相关经费,全面完成;2021年全县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6.69万元,保障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全面完成;2021年新一轮县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2万元,为新一轮县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提供了生活用品购买款的补助,全面完成;峨财政[2021]0029号,2021年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万元,保障了2021年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全面完成;峨财政[2021]0029号,2021年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暨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6万元,保障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档案经费15.78万元,装订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达到标准化存档,全面完成;乐市财政建[2021]0015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资金的通知(机械清淤)4万元,为2020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机械清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全面完成;基层组织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及社区办公费204万元,保障了15个村4个社区正常办公运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维护资金,全面完成。川财农[2020]018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资金62万元,新声村5组干溪沟治理工程,解决该区域地质灾害应急防范能力问题,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与繁荣,全面完成。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镇财政资金收入为3073.65万元,支出为3073.65万元,预算执行情况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县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部门支出自评质量高,绩效目标及时公开,社会反映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项目和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沙坪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99分。
(二)存在问题。
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还需加强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支付。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件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沙坪镇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承担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经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合规职能,有效保障村级公共服务有效运行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照往年申报情况进行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在资金管理制定和分配管理方面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突出重点,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原则根据业务工作难度系数化及工作量化原则,考虑因素为开展工作的难度系、业务工作强度、业务工作数量频次等。合理分配,突出重点,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方法相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15个村4个社区办公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按照沙坪镇2021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在年度内完成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全镇15个村4个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安全规范,保证人民群众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项目在资金计划的基础上,财政安排204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项目在资金到位204万元。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到位比例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项目在资金使用204万元,使用比例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经费管理制度,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要求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专项资金时,要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虚报、挤占、挪用。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按项目进度申请用款计划,年终定期汇总全年支出情况,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财经制度,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规范资金审批、项目公示等,使用程序,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3、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严格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预算编制与审核分离;预算审批与执行分离;预算执行与分析分离;决算编制与审核分离;实行收款与会计核算分离;支出申请与审批分离;支出审批与付款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分离,在实际使用中,机关财务严把审核关,对项目所列开支的范围、标准、进度、依据逐一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2021年沙坪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项目资金总计划204万元,其中:按建制调整后峨星村8万元;郭凡村8万元;岩月村12万元;雪山村12万元;松林坡村8万元;马嘶溪村11万元;万漩村16万元;果山村16万元;河沟村12万元;六丰村9万元;红星村8万元;双河村23万元;新声村15万元;太坪村15万元;红花村19万元。东风社区、大坪社区、顺河社区、景阳社区每个社区3万元。项目总体完成质量较高,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账,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保障了各村基本运转经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的长效实施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功能,该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报账进度滞后,村级报账员都存在年底一次性报账的固定思维。
(二)相关建议。
针对保障进度滞后的问题,要加强督促,组织培训,改变村级报账员的固定思维,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推动项目报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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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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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及社区办公费 |
年度: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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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沙坪镇 |
实施单位: |
沙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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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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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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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04 |
204 |
20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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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4 |
204 |
20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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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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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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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15个村和4个社区的基层组织活动。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激励创先争优,走访慰问,群团活动开展,组织活动场所维护等。 公共服务维护。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 |
保障15个村和4个社区的基层组织活动。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激励创先争优,走访慰问,群团活动开展,组织活动场所维护等。 公共服务维护。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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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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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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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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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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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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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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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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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100% |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
资产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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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村社个数 |
15个村4个社区 |
15个村4个社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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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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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2021年12月31日完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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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资金投入 |
成本控制在104万元。 |
成本控制在104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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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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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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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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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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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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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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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