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负责人大、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文书档案、人事、财政、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承办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民政救灾、救济、优抚、计生、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国土、科技、统计、乡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司法民事调解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持续推动。一是2017年退出村为灵凤村、中心村、高山村,按照村退出标准“一低五有”灵凤村、中心村、高山村均能达到退出标准。2017年贫困户退出任务为322人,通过移民安置一批69人 ;政策兜底一批37人;医疗扶持一批322人;产业扶持一批322人,以2014年脱贫人口每人补贴700元,2015年脱贫人口每人补贴400元,2017年脱贫人口每人补贴1200元的标准对贫困人口实施巩固增收计划,确保脱贫人口顺利脱贫。二是我镇从2017年6月9日起开展精准识别比工作,主要从现有贫困人口中的“四类”人员进行再清理,纠正错评;未整户纳入的识别;未识别人口的识别,纠正漏评的问题;老人户问题;自主移民未整户识别问题五个方面对全镇贫困人口进行再识别、再比对,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经比对后,全镇自主移民新增7户27人,整户新增8户27人,未整户纳入个人新增44人,个人清退7人,整户清退48户154人,其中有车清退7户28人,有房清退6户26人,财政供养16户42人,经商办企业1户3人,老人户1户2人,群众反映强烈自身经济条件较好16户49人,截止2017年底全镇共有贫困户801户2698人。
2.社会事业稳步推进。一是卫生计生工作有序开展。我镇积极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基础免疫接种等公共卫生工作。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1%以上, 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4 对任务。计划生育秩序整治实行“一对以”联系制度,落实率达100% 。凡山村级卫生室已完工。二是教育工作健康向前。我镇从落实校安工程、规范教育办学、提高教学质量、狠抓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毛坪小学校园扩建,新建教学楼一栋,推动“一村一幼”建设,长梯、上游、建华三个村新建3所幼儿园,2017年底主体完工1所。三是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转移劳动力输出45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50人;举办劳动技能培训6期、培训300人次。四是民政工作稳步推进。民政工作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充分发挥“调压减震”的作用。全力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的建设。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努力开拓我镇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五是保险事业蒸蒸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0.56万人,参保缴费0.56万人;新农合农村居民参合率达97%,参合农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5%。切实解决群众医疗难问题,共展开医疗二次救助145次,救助145人。六是积极开展残联工作。2017年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物化补贴,鼓励资助25名精准扶贫残疾人自购自养2头猪,发放补贴1200元/人。助力建卡户残疾人脱贫,配合县残联申报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47人,发放资金75146元。申报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78人。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22人,二级24人。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一级4人,二级4人,三级46人,四级69人,精神、智力三级7人,精神、智力四级2人。
3.重点项目顺利开展。(1)基础设施实施情况。住房:全镇彝家新寨贫困户建房共72户185人,易地搬迁37户151人,现主体已全部完成,争取在8月底前能全部入住。完成建华村避险解困项目125户430人移民集中安置任务,完成等分村避险解困项目前期土地征用协调工作。住建:切实加强我辖区内的在建工程、矿产资源管理等企业,有力打击矿山企业私自乱采乱挖的行为。对我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和在建工程进行了60次安全大检查,20次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矿山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毛坪镇3家矿点都停营业(三丰公司整改期间)。地质灾害:我镇所辖区内共有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监测建华、老鸦、长梯村地质点,在汛期期间,对各地质点进行地质演练和培训工作,有的地质点发生了新的迹象,联系上级领导及专家进行鉴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协助各村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针对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了警示标志、撤离路线、安全小常识等宣传;把“两表一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农户手中,让群众对安全逃离路线做到心中有数。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实地对辖区所有的隐患点进行了汛前大检查,从检查中未发现明显的变化,同时汛前组织召开了一次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大会,宣传普及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地质灾害监测的一些基本知识。为了能随时掌握隐患点的最新变化情况,我所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实地查看变化迹象,对有明显变化的点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局业务股室汇报。交通:完成成昆复线毛坪镇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兑现土地征用补偿款。完成毛沙路毛坪段公路硬化土地协调工作。凡山村2组通组公路新修加硬化2.52公里,现完成路面开挖;灵凤村通村路加宽工程3.9公里,已完成加宽开挖;通组路新修加硬化5.31公里,已完成开挖,路面平整;茶云村通村公路硬化6.32公里,现已完成路面开挖;高山村产业路新修加硬化2公里,已完成开挖,正在平整路面;联户路硬化3公里,已完成硬化2公里。(2)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使用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三议工作法”工作要求召开了村两委会提议、村民议事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确定了各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灵凤村2017年产业发展资金65万元与先锋宏源种植合作社合作种植牡丹300亩,按照产业资金投入的8%保底分红,分红资金按贫困户、一般户、村集体经济7:2:1的比例进行分配,300亩种植已完成,已通过县级验收。建华村2017年产业发展资金90万元与广益猕猴桃种植合作社合作种植猕猴桃500亩,按照产业资金投入的8%保底分红,分红资金按贫困户、一般户、村集体经济5:3:2的比例进行分配,500亩种植已完成,已通过县级自查验收。凡山村2017年产业发展资金90万元与峨边毛坪旺发种植合作社合作种植大牙柑橘200亩、一点红李子300亩,按照产业资金投入的8%保底分红,分红资金按贫困户、一般户、村集体经济5:4:1的比例进行分配,500亩种植已完成,已通过县级验收。高山村2017年产业发展资金80万元分别与新希望集团合作建设年出栏500头的养猪场,富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柑橘200亩、李子300亩,按照产业资金投入的8%保底分红,分红资金按贫困户、一般户、村集体经济7:2:1的比例进行分配,养殖场已完成建设,柑橘200亩种植已完成,李子种苗已订购预计在11月底能全面完成种植;中心村2017年产业发展资金60万元与广益猕猴桃种植合作社合作种植柑橘150亩,按照产业资金投入的8%保底分红,分红资金按贫困户、一般户、村集体经济5:3:2的比例进行分配,已完成种植。(3)产业周转金使用情况。县脱贫办按照每村50万标准给我镇11个村共下达产业周转金550万元,我镇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以当年退出脱贫的贫困户为主,每户最高不超过一万元向村民委员会借款方式借支来发展种养殖业。截至目前,全镇产业周转金共支出348.8万元,结余201.2万元。
4.安全监管成效显著。一是非煤矿山整治。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9次,出动车辆60台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4人次,共查出安全隐患38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2家矿山企业还在停业整改中。有效的遏制了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根据规定每月至少上路检查四次,联合派出所“逢场”、“节假日”加强道路安全检查。包括车辆检查记录、七个工作台账、六项工作制度等,道路检查每月不少于50次,上路次数不少于四次,主要针对五类重点车辆。2017年一共上路检查60余次,700余车次。与派出所查处违章摩托车共30辆,查处违法营运面包车一辆,联合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整治毛坪镇老丫沙场(超载超限)。三是水上交通运输整治。2017年上半年由于“大河坝码头”签单员责任态度的问题被通报,经过整改,在九月底经受了省安全部门的检查,得到高度评价肯定。每月逢场天都会检查码头、船只三次以上,在船舶码头管理方面已基本完成年终目标任务。四是食品安全整治。多次对全镇餐馆、零售商铺、学校食堂等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年来,出动检查26次,出动检查人员57人次。同时严格落实全镇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全年备案与抽样检测群体性聚餐68次。五是烟花爆竹整治。我镇十分重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和烟花爆竹零售点货物储存管理不规范这两个突出问题。结合各种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活动,一年来,累计出动烟花爆竹检查11次,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最大限度的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违规行为。六是消防隐患整治。一年来累计出动消防检查6次,完成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各种消防检查,措施,有效清除了我镇存在的各类消防隐患10余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七是学校安全教育。2017年我镇安办合计到辖区学校开展安全检查7次。
5.依法治镇社会和谐。一是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是启动“七五”普法的关键年,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面,采用普法宣传点、户外广告、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新成效。2017年6月15日,毛坪镇召开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全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普法规划,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共组织开展各种活动12次,累计发宣传材料1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处置工作。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居民安居乐业。主要是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注重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排查登记,做到人员的底子清,并造册建档,结成帮教对子。矫正小组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卷,内容规范,记录齐全。据统计, 2017年年初我镇共有社区矫正人员3人,解教2人,新增2人,现有3人,矫正率达到100%。四是开通法律援助热线,提供法律援助。我镇开通了5271009法律援助热线,随时向广大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农业生产稳步推进。一是圆满完成2017年度的科技入户工作。2017年是峨边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的第二年,科技入户项目涉及毛坪镇恒心村民小组 33户农户,玉米种植面积640亩。较去年的平均单产350 kg/亩增产110.02kg/亩,增31.4%,超计划指标任务的19%。 二是狠抓粮食直补惠农政策的落实。2017年,共实施了种粮农民综合直补、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以及落实五项科技增粮措施补贴等惠农政策。三是参与完成全镇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在县植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认真的开展水稻病虫害测报及群防群治工作。结合旧城属单季稻区的实际,积极整合各部门资金,在全镇范围内共计开展水稻病虫害普防2次,防治面积600多亩,在防治过程中做到“统一药剂类型、统一时间防治”两统一。
二、部门概况
毛坪镇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毛坪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84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0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饼状图)

2017年毛坪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9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67万元,占79%;项目支出186.42万元,占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2.09万元。与2016年746.1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91万元,增长20.89%。(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支出681.3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0.78万元,增长32.41%。(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2万元,占47.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万元,占10.2%;医疗卫生支出12.98万元,占1.44%;农林水支出317万元,占35.14%;住房保障支出37.13万元,占4.12%;其他支出16.68万元,占1.85%。(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13.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预算9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事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9万元,占3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62.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成昆复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5.71万元减少0.92万元,下降16.1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使用次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7.79万元增加0.2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项目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毛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9万元,比2016年115.14万元减少31.95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毛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万元,采购货物主要为3台电视机12598元、3台多功能一体机5100元、一台便携式计算机4650元、7台台式电脑24750元、2台打印机3500元、5台空调31575元、2台照相机及器材7048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办公和维护政府的财产财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毛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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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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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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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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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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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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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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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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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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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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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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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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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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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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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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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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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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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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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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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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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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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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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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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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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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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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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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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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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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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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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未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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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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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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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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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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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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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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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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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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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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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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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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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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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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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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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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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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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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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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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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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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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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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