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如下: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法规政策,制定工作计划。
(2)确定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与其订立服务协议并监督实施。
(3)编制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报告。
(4)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
(5)承担全县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稽核规划。
(6)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宣传活动。
(7)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继续开展门诊一般诊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根据各乡镇当年的参保人数、门诊发病率和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的门诊就诊人数及人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按市上下达的额度指标核定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的补助限额。补助原则:总额预算、限额使用、据实支付、超支不补。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和管理。
为维护参保人员利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首先是统一使用乐山市医保局修改完善后的《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服务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加强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地到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进行检查,实现了对病历的动态全程管理,防止了诊断和治疗升级;其次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病历的抽查范围,加大审核力度,基本上杜绝了冒名顶替、套取统筹基金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防止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第三是按年初协议及市上的总体要求,在平时的审核过程中回访病人,抽调定点医疗机构病历,严把审核关。全年共审核出违规费用10万元(其中:职工保险为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9万元);第四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组织和配合市医保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和稽核工作,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本年度稽核违规费用20.34万元,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
根据县人社局精准扶贫帮扶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帮扶平等乡高岩村,在帮扶驻村小组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帮扶单位及干部“五包”开展脱贫帮扶,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具体做法:一是落实包村帮户责任。我中心落实“一户一帮扶责任人”,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工作组和责任人对26户贫困户进行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贫困原因,逐户理清思路,逐户制定脱贫规划和措施。二是帮扶干部对涉农惠民政策进行梳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三是帮助脱贫户算好帐,细化到季度和年度,如实填写《帮扶手册》和明白卡保持一致。四是帮助贫困户整理衣物,搞好房前屋后卫生,引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同时摒弃传统陋习,树立文明新风。2017年我单位结对帮扶的26户贫困户,有12户已脱贫,2017年有2户达到了脱贫标准,待省市和第三方验收。
(四)加强窗口服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针对医保工作业务性强、社会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窗口单位特点,通过窗口服务建设和“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理念,在真心服务、亲情服务上下功夫,将各项医保业务工作融入服务之中。一是严格制度。第一位接待来访、咨询、办事等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须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承担答复、办理、引导、协调的义务。规定工作人员须做到群众的事情热情办,能办的事情立即办,一切事情依法办,不能办的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我们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年终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二是提升服务意识。要求全体职工做到精通业务、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持“四个一”工作作风,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番话语解惑;尊重服务对象,坚持文明礼貌用语,坚决杜绝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争吵现象及简单粗暴的工作态度。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我们把创先争优和文明服务落到了实处。
二、部门概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系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名;编外用工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5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9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5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5万元,占57.17%;项目支出107.46万元,占42.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21万元,增长42.8%。增加原因主要是对企业退休人员的体检费用是两年一次,2016年未开展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11万元,增长39.54%,增加原因主要是对企业退休人员的体检费用是两年一次,2016年未开展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87万元,占93.61%;医疗卫生支出4.22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11.81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0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1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5.01万元、津贴补贴28.08万元、伙食补助2.23万元、奖金2.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4万元、绩效工资8.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1.81万元。
公用经费23.2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75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52万元、邮电费1.47万元、差旅费2.54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工会费2.19万元、福利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9.4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3.1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人员和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主要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征收监督管理;金保工程网络维护;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5人,共计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和区(县)交流接待住宿及用餐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0.98%。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8万元,比2016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按公车办要求已调剂给峨边彝族自治县白杨乡人民政府使用,未下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
明确性(5分) |
|
||
|
合理性(5分) |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
|
目标管理(5分) |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
|
决算公开(2分) |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
|
人才培养(5分) |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下属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
可行性 |
5 |
|
||
|
(10) |
明确性 |
5 |
|
|
|
合理性 |
5 |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
资金使用 |
4 |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
完成质量 |
5 |
|
||
|
完成时效 |
5 |
|
||
|
完成成本 |
5 |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
总分 |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应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行政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