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政府采购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协助乡、镇党委考察乡镇残联理事长和做好残疾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全县乡、镇残联和专门协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残联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
7、承担自治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实施残疾人集中和分散按安置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联系统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9、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业协会。
11、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2、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13、加强机关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14、指导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实施好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残疾人惠残助残等民生项目;二是深化开展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服务;三是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政治思想教育培训、业务培训;四是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五是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残疾人组织建设;六是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用品用具适配及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七是开展困难残疾人救助、慰问;八是开展脱贫攻坚和东西协作扶贫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九是组团参加乐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十是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峨边县残联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2019年机构改革编办重新核定)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1个纳入残联机关预算。
峨边县残联参公编制5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中层职数2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下属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实际在职人员7名,其中行政人员3名,其他事业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边县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峨边县残联2021年收支总预算553.2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63万元,主要是由于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减少了76.3万元。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553.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县级部门预算)收入425.50万元,占76.92%,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127.7万元,占23.08%;2021年支出预算数55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0万元,占21.85%;项目支出432.3万元,占78.1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残联和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边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3.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53万元,占99.34%;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县残联机关和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县残联机关和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7.98万元,主要用于:县残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1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市下惠残助残等各类康复项目及机构康复残疾儿童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21年预算数为77.6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8.8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组织建设、开展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服务以及残疾人文体宣传等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9万元,主要用于:县残联机关和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县残联机关和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由单位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边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峨边县残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79万元,原因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峨边县残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峨边县残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边县残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按照县财政要求每年缩减5%,较上年减少0.1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残联领导来我县指导残疾人相关工作、市残联入户调研、周边县(区)来我县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峨边县残联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3.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边县残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减少。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边县残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32.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7.6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实物扶持资金42.6万元,乡镇残联专干和村(社区)残协专委补贴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4.4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21年2月26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