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发第713号令)(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决策事项的实施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同时使相关利益群体能够了解该决策事项,现将该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峨边彝族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峨边彝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决策事项共七章四十六条,涵盖总则、市场环境、产业发展、政务服务、法治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重点围绕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土地供应、金融服务、产业扶持、政务服务便利化、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旨在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高效便利、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其它政策法规及地方规章参考性文件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与决策事项相关的利益群体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公示期内对决策事项的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反映。
四、公示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3890663282
电子邮箱:1916198651@qq.com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