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药品监管专项资金下达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5-18 17:30 浏览:
【字体:  】
分享到:

2026年省级财政药品监管专项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行〔2026〕54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6〕25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市本级83.23万元、市中区10.78万元、五通桥区7.31万元、沙湾区7.89万元、金口河区4.56万元、峨眉山市18.78万元、犍为县13.22万元、井研县8.91万元、夹江县9.75万元、沐川县9.91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8.63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5.91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药品综合监管和药品安全抽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