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致贫返贫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1-17
文章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为了加强防返贫致贫风险救助资金管理,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县乡村振兴局更新完善了《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防贫基金管理办法》。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1.2019年10月15日,峨边彝族自治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致贫返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峨边脱贫领组办〔2019〕43号)文件,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为确保过渡期内政策稳定和防止致贫返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县乡村振兴局在原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致贫返贫基金管理办法》。

2.《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要求,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要及时监测、动态管理,鼓励因地制宜设立防止返贫监测基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对三类人员的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二、制定依据和制定过程

(一)制定依据

1.《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2021年5月14日)

2.《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2021年6月起实施)

(二)制定过程

7月初,县乡村振兴局通过乡镇排查对实施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安全、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安全饮水等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8月初草拟了《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防贫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基金规模

防止致贫返贫基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

(二)申请对象

基金申请对象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

(三)救助程序

申领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行业部门认定—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程序执行。

(四)救助标准

1.医疗保障方面,一年内(上年度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下同)累计救助不超过5万元。

2.教育保障方面,每生每年救助不超过5000元。

3.住房保障方面,新建补助不超过3万元,改建按照“五改三建”内容逐项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

4.其他困难方面,根据救助对象急难程度及持续状况,按照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性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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