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劳人仲案〔2024〕26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09-01 14:21
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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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胡仲禧申请你单位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本委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峨劳人仲案〔2024〕26号),因该裁决书中省平工资7076元∕月有误,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更正为7518.66元∕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仲裁决定书(峨劳人仲案〔2024〕2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书,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峨边彝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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