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全面发展,按照《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
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校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措施,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引导
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纳入家校共育范畴,通过家委会、家长会、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增强健康意识,家校协同保障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教育局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完善检查评价制度,及时纠正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县教育局将持续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形成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将睡眠时间管理工作办法或方案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罗兴强,联系电话:13508149610。
附件: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7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