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户籍在我县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残疾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时间
全年不得少于50学时,每个月(除3个月的假期)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3课时。
四、送教内容
包括书本知识传授,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残疾儿童少年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五、实施办法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中小学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地方实际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服务对象。根据乡镇或残联提供的特殊儿童名单进行摸底了解,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健全档案。
(三)实施服务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联合乡镇卫生院开展对特殊儿童少年的保健指导和康复训练工作。
(四)推广先进典型。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定期向教育局推送送教上门简报。教体局将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并推广“送教上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六、保障措施
(一)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送教上门”相关经费可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定范围内列支。
(二)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贴及交通费用,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联系,团结协作。各学校要与乡镇卫生院协调好相关工作,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多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
(三)细化方案,建好档案。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同时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每学期学校要有方案、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学校汇总表、残疾学生送教上门一生一案统计表、残疾学生送教上门记录表,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图片,依次列入档案,形成规范档案并妥善保管。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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