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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解读二

信息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6-06-2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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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已出炉,共有71件立法项目(含5件废止)列入其中。其中,重大行政决策责任人终身追究制度,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管理等或入法。
  拟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共10项,包括《四川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10件,其中包括《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人追究暂行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修正)等。其中,《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人追究暂行办法》的草案代拟稿已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确立了终身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另外,《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条例》、《四川省居住证管理条例》等48件调研论证项目也列入了立法计划。


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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