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基本情况及项目
峨边污水处理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投资建设,于2010年10月完工。工程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厂内工程投资1250万元,厂外管网工程投资1300万元。企业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前期为日处理4千立方米污水,污水处理方式采用BAF生物处理式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11月成立,法人为颜勇,现有员工20人。
二、成本监审的重要依据和遵循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川发改价格〔2015〕226号)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三、污水监审的核定结果
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成本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2月4日,对其2014年至2016年度峨边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经营成本进行定价成本监审。现将成本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费单位定价成本为3.57元/吨 。
四、核增核减说明
政策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226号)。对污水处理量、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年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核增;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进行了核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未考虑成本合理预期,预期成本受污水处理量、原材料成本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不可预见性。
2、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本次成本监审数据仅为本次调定价作参考,不作他用。
4、本次信息公示时间为7日,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李文莉 0833-5222610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0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