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地质灾害频发。进入主汛期来,多次连续降雨,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隐患逐步积聚,山体崩塌多点多发。为建立完善林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七个到位”,即:“防汛检查到位、险情处理到位、预案准备到位、抢险人员准备到位、物质储备到位、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到位、监测预警到位”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局施业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生产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机构建设。为加强林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林业局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其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葛综文
副指挥长:廖登俊、汪丽芬、尼里师长、俄觉英光
成 员:胡顺银、袁丽、师炯昭、刘勇、罗启高、胡顺利、邛莫铁尔、雷宏儒、田晓军、李良、申全福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局行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胡顺银兼任。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2.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预测、分析、评估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应急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3.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
4.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
5.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四、险情巡查
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监测预警,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重点监测和防范持续降水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城乡积涝等灾害,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调动应急响应。开展再排查、再落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已排查出和新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建好台帐,专人管理,做到“帐清、心明、有对策”,同时制定简明管用的整改方案和整治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对隐患规模大、短时间不能完成治理的,必须制定应急度汛和安全避险措施。
五、信息报送
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出现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当迅速向县政府应急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内容包括: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格、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同时报送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主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对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响应措施。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地的群众,对是否转移人员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人员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根据险情和灾情的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在情况危急时,应当强制组织受威胁人员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应急办统一指挥下,协调、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避免因抢险救灾工作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当出现超出我局处置能力的情况时,立即向县委、县政府请求支援,并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和救灾等协助工作。
七、 工作职责及要求
要未雨绸缪,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种准备,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三项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严阵以待,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体行动,切实履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组织落实防汛减灾措施,协调落实安排防汛、除险加固及应急处置物品的购置等工作。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民警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对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等违法活动依法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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