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乐山市应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峨边彝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将成员单位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峨边彝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高 志 飞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刘 毅 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 清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曲 春 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杨 献 高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夏 松 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唐 化 冰 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吕 栋 梁 县教体局局长
阿玉明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鲁 先 平 县民政局局长
高 朝 勇 县扶移局局长
谢 世 华 县财政局局长
阿玉杨达 县环保局局长
罗 宗 华 县安监局局长
李 雁 秋 县住建局局长
尼苏叶布 县交通局局长
张 蓉 芳 县水务局局长
宋 飞 鸿 县农业局局长
赵 宗 君 县卫生局局长
司杜光华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里师长 县旅游局局长
陈 晓 波 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 碧 友 县商务局局长
胡 光 君 县气象局局长
李 红 宇 中国电信峨边分公司经理
张 华 中国移动峨边分公司经理
闫 绍 振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朱 富 强 县武警中队队长
欧 云 富 四川大电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由潘清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负责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险)情实时核查、监测与趋势预测,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勘察、监测和防治,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县住建局:指导城市、乡镇规划区内因灾损毁公用设施的抢修,保障灾区供水、供气和城县道路正常运行,参与应急抢险,负责房屋检查鉴定、监测和处置房屋安全隐患,指导并帮助制定灾区和农村房屋灾后重建规划。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沿线法定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参与应急抢险,组织抢修被损毁的公路设施,尽快恢复交通运输。保证抢险车辆优先通行,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组织调配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负责及时提供是质灾害易发区水情、汛情监测信息,协助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指导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
县民政局、县扶移局:负责及时提供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资料;做好地质灾害灾民安置和生活救济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倒塌房屋恢复重建;负责应急救灾款物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指导和监督。
县发改经信局: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采购、调动等;实施价格干预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灾毁工程修复的项目立项和所需基建资金的筹集,重大救灾和应急防治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安排、筹集与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民警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参加抢险救灾行动。负责在情况危急时协助或强制组织避灾疏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戒严、警卫等工作,打击破坏防灾救灾、盗窃防灾物资、破坏防灾工程设施和设备的犯罪分子。紧急期间,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县商务局:协调地质灾害救援,处置有关货物筹集和供用等。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苗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爆发流行。
县环保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次生灾害,提出处置建议,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协助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医院等医疗场所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指导帮助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源的卫生监督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卫生安全,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预防和控制灾区商情的发生蔓延,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县教体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学校校舍的地质灾害进行灾前预防与监测,做好防治工作;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督促学校做好灾害发生时在校师生的疏散避险等工作,督促当地政府做好修复损毁校舍的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为地质灾害应急及时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信息,协助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县文广新局: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播发相关新闻,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灾毁旅游服务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安监局:指导、监督相关行业(领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爆竹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参与地质灾害预防性安全税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县食药监局:负责组织查出灾区的食品中毒、药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四川大电公司:负责所属供电设施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抢修灾区损毁的供电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紧急情况下,负责调度电力设备,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