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一周治安警情播报(9月7日-9月13日)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5-09-1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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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县公安局110报警台共接有效报警56起,其中119报警台共接警8起,分别为摘取马蜂窝等7起,货车发生自燃火灾1起;道路交通事故12起,直接经济损失60000元。上周共受理行政案件3起,其中:偷窃案1起,殴打他人案1起,卖淫嫖娼1起。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1件,主要以侵财案件为主;破各类刑事案件6件(盗窃摩托车案2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4件,扣押被盗微型货车5辆)。
  警方呼吁:我国《刑法》及相关解释规定:购买机动车(包括摩托车)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或者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的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从源头堵断销赃渠道。
  消防官兵提醒: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会导致车体温度过高,易引发自燃,应在中途多作休息。车内应随时备有灭火器,如果车盖冒烟,切勿直接掀开车盖,易引发明火,应先把车盖打开一条缝,用灭火器往里喷。如汽车自燃火势不能控制,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交警提示:雨中行车必须使用雨刮器,改善视觉条件。若雨刮器失效,应停车修理,一时修复不了的,行驶时应控制在确保安全的范围内或停车。行车时车速要酌情放慢,前后车距要适当大。遇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不要剧转向和紧急制动以防车辆横滑、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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